大埔餐廳遭爆竊失手機及平板電腦 警查天眼一日破案拘1男

警方簡報一宗「入屋犯法罪」案件。(警方供圖)

【點新聞報道】警方今日(28日)簡報一宗於25日凌晨發生的「入屋犯法罪」(俗稱「爆竊罪」)案件。警方於6月26日晚上接獲報案,指位於大埔舊墟直街一間餐廳懷疑遭爆竊。警員到場調查後,發現共有一部工作手機及一部平板電腦被盜。

警方起回全部贓物。(警方供圖)

案件隨即交由大埔警區刑事調查隊第6隊接手調查。經翻查大量閉路電視錄像,包括「銳眼」計劃下安裝的閉路電視,並透過情報分析,警方在24小時內鎖定疑犯身份。昨日(27日),警方在大埔區內以涉嫌「爆竊」罪拘捕一名46歲本地男子,並起回全部贓物,以及被捕人犯案時所穿的衣物。

警方起回全部贓物。(警方供圖)

警方重申,爆竊屬嚴重罪行。根據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11條,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處監禁14年。市民切勿以身試法。

警方呼籲市民鎖妥門窗,盡量避免在處所存放大量貴重物品,並考慮安裝防盜系統及高質素閉路電視。如發現任何可疑人士或情況,請立即通知警方。

警方起回全部贓物。(警方供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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