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常父母|Danny獲3年社署保護令 孫玉菡:從男嬰最佳利益出發

【點新聞報道】「非常父母」引起社會熱烈討論,43歲姓曾父親與39歲姓關母親的幼子Danny出生後,兩個月內仍未領取出世紙,男嬰被送往收容所。法庭昨日(26日)就男嬰發出為期三年的保護令,社署將安排男嬰繼續於收容所接受專業人員照料。

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今日(27日)在一電台節目表示,社署向法庭申請保護令是從男嬰的最佳利益出發,事前已召開多專業個案會議,專業人士一致認為個案涉及疏忽照顧。他重申法庭頒布保護令是經過研判的,認為男嬰在收容所成長,會比在父母身邊更好,形容是很困難的抉擇。

被問到當局會否用盡3年期限,孫玉菡說不一定,如果情況有改變,可以向法庭申請將保護令的時間縮短,但必須建基於專業人士的判斷及考慮男嬰的利益。至於男嬰父母的探視安排,他說目前仍會維持每周探視一次,日後可否調整可以再檢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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