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醫務衞生局局長盧寵茂今日(26日)上午11時於政府總部就《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會見傳媒。
盧寵茂表示,政府正式啟動修訂《醫生註冊條例》改革醫委會的立法程序。今早已把《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刊憲,向立法會提交參考資料摘要文件,向立法會議員提供詳細資料,將會於7月8日在立法會首讀《2026年醫生註冊(修訂)條例草案》。
盧寵茂續指,醫委會在保障病人利益方面擔當重要角色,因應今年公眾對申訴處理機制高度關注,政府認為有必要全面審視法例,作針對性改革,令有關法例與規管與時並進。局方已與不同持份者、有關關注議題的立法會議員、醫療專業團體等會面,感謝各界提出寶貴意見,綜合各方意見後,《條例草案》主要由4個方面提出修訂建議:
第一,在組成方面,改革醫委會組成,令醫委會有更多元參與。在維持醫生委員數目不減的情況下,確保醫委會專業職能得以維持,包括
- 增加來自其他醫療專業的非醫生業外委員,讓整體業外委員比例上升至31%;
- 擴闊醫生委員的來源,從而令醫生委員的背景、資歷以至閱歷更多元化;
- 所有經提名或選舉產生的醫委會委員,必須由行政長官委任,從而完善行政主導。
第二,關於申訴公義方面,改革處理申訴機制,令機制更公正透明高效。針對申訴調查及審裁的主要優化有以下5個方面:
- 初步偵訊委員會及研訊小組會正名為醫務調查組及醫務審裁團。而這兩個調查組及審裁團會由政府委任的獨立審裁員主導,5名成員中最少3人由獨立審裁員出任,大幅增加獨立審裁員提名人數上限至110名醫生審裁員和170名非醫生業外審裁員,進一步彰顯程序的獨立和公正性;
- 加強秘書處專業及行政支援,增加醫務調查組的調查權力和法律專業支援,加快個案調查,同時取消審裁團將個案轉介回調查組的機制,令個案管理更高效;
- 醫委會可就研訊程序發出實務指示,並就申訴處理不同階段部分程序訂立並公布時間指標;
- 理順處分安排,定立四級處分,取消緩刑;
- 優化覆核與上訴機制,讓申訴和被申訴方皆可對審裁結果提出覆核,令程序更合理和公正。
第三,為了完善對社會的保障,對干犯嚴重罪行、被法庭定罪的醫生,即時除牌或停牌,停止其行醫資格,以保障市民健康,無需等待完成醫委會的紀律程序。
最後,條例的修訂也將配合醫療培訓,持續醫學教育和吸引人才需要作相應修訂。
被問到非醫生業外委員為何是31%,以及處理申訴時間指標。盧寵茂說,要理解醫委會除了處理申訴還有培訓醫生的工作,專科培訓註冊等,很多工作必須專業人士參與,所以今次修訂是確保醫生委員數目未減少,在聆聽民意後增加3位非醫生業外委員。今次整個組成的改革有考慮到各方面因素,暫時覺得比例是適當的,確保在專業自主同時確保申訴過程有非醫生委員參與。
至於申訴時間指標方面,盧寵茂指,會要求委員對個案程序定時間指標。他提到,醫委會在2025年1月曾用過行政方法定指標,包括投訴人要在限定時間一個月內將法定的聲明以及醫院內的資料提交予醫委會,今次會在立法基礎上再考慮訂立指標,令指標有法律效力。他又以處理超過16年的腦癱個案為例,估計如果改革醫委會後處理相關案件,平均時間可縮短至大約29個月完成。
(點新聞記者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