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徒冒稱老翁兒子呃6萬元食髓知味 警埋伏拘3男女

警方講述案情,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孫嘉蔚攝)

【點新聞報道】6月13日警方接獲一名72歲男長者報案,指於前一日即上周五(12日)接獲不明來歷的電話,對方聲稱是其兒子,因涉及刑事案件傷人,要求6萬元作賠償之用。其後,再有一名自稱是其兒子朋友的人相約他在牛池灣一個休憩處取走款項。報案人最終致電兒子確定平安無事,始知受騙。

警方接獲報案後,與受害人保持緊密聯繫,其後得悉昨日(15日)上午,騙徒疑食髓知味,再度致電受害人索取額外20萬元,並相約受害人在彩虹港鐵站附近出口交收。刑偵人員立即部署行動,並於同日下午在案發地點附近拘捕3名涉案男女。

圖為交收地點。(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孫嘉蔚攝)

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主管督察周俊軒及刑事情報組主管督察歐陽盈政今日(16日)表示,被捕的騙徒2男1女,33歲至60歲,他們現涉「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被扣查,他們暫被控合共一項「串謀欺詐」罪,明日(17日)在九龍城裁判法院提堂。案件現由黃大仙警區重案組第二隊繼續跟進,不排除會有更多人被捕。

圖為交收地點。(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孫嘉蔚攝)

警方呼籲市民切勿因為金錢利益,而以任何方式參與騙案。任何人如干犯香港法例第210章《盜竊罪條例》第十七條「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一經定罪,最高刑罰為監禁10年。

防騙貼士:

(1)任何人經電話自稱親友,指自己更換新電話號碼,並要求受害人借錢或匯款,均有可能為騙案;

(2)如有案件涉及保釋金,請市民向有關警署核實,避免受騙;

(3)市民應主動關心親友,尤其是長者,與他們分享以上防騙信息,避免他們成為受害者;

(4)市民如有任何懷疑,應致電「防騙易18222」熱線查詢。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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