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前經理人入稟追索千萬 張柏芝被裁勝訴

張柏芝對官司勝訴不作回應。

【點新聞報道】女藝人張柏芝遭前經理人余毓興及AEG Entertainment Group Limited入稟高等法院,指控她收取4276萬港元預付片酬後,未履行電影及經理人合約,索償至少1276萬港元。案件經審訊後,法官歐陽浩榮今日(16日)裁定張柏芝勝訴,並獲判訟費。

法官指出,余毓興證供前後矛盾、迴避問題,且曾在語音訊息中提及偽造文件,缺乏商業道德,故不接納其說法。張柏芝則作供自然,雖過度依賴助手,但證詞相對可信。法庭認定張柏芝僅曾與新亞洲娛樂聯盟集團簽約,而非與余毓興個人或其公司簽約;余方亦未能證明曾支付276萬港元,故索償不成立。

張柏芝透過經理人表示「沒有任何回應」。

(點新聞特約記者陳惠芳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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