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訪女同學家浴室裝偷拍鏡頭 18歲男生認「貪玩」判感化一年

梁逸晞今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一名18歲護理系男學生去年到女同學家中作客時,擅自於浴室安裝攝錄鏡頭。他早前承認一項窺淫罪,今日(11日)於觀塘裁判法院接受判刑。署理主任裁判官鍾明新考慮到被告初犯,且涉案鏡頭未有拍攝到私密部位,加上被告還押兩周期間已深切反省,最終判處1年感化令。

被告梁逸晞(18歲,學生)被控於2025年5月16日,在將軍澳海悅豪園一單位的浴室內,為了使自己或任何其他人能夠犯《刑事罪行條例》第159AAB(1)條所訂的罪行,而安裝及操作一個攝錄鏡頭。

案情指,被告與另一名女同學案發當日受女事主邀請,到其寓所晚膳。兩日後,事主母親在浴室發現一個電量已耗盡的鏡頭。經檢查記憶卡,發現內有兩名女同學在浴室內的影像。事主隨後透過WhatsApp與被告對質,被告承認放置鏡頭,事主遂報警處理。被告被捕後,在警誡下稱犯案只因「貪玩」,並深表後悔。

辯方求情時表示,被告早前已還押14天,深感懊悔。感化和社服令等報告均屬正面,且報告指出,被告因身體瘦弱、經常出入醫院而產生自卑,建議其接受心理介入以協助更生。辯方續指,被告已完成護理學位一年級課程,前途正面且獲父母全力支持,冀法庭判他感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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