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煙新例|控煙酒辦:禁令不影響旅遊業 執法時不會搜身

【點新聞報道】《2025年控煙法例(修訂)條例》4月30日起正式生效。任何人不得在公眾地方管有指明另類吸煙產品,包括電子煙、加熱煙及草本煙,一旦被查獲,最低罰款3000元,最高罰款5萬元及監禁6個月。控煙酒辦公室主任林民聰今日(2日)在一個電台節目中表示,執法人員有權要求違例者提供聯絡資料及查閱身份證明文件,亦有搜查及檢控權力,但這些權力只會在合理懷疑的情況下行使,強調執法時不會搜身。

截至昨日(5月1日)下午5時,當局已在金鐘、銅鑼灣及太古等地區共進行了216次巡查,並針對新法例發出了4張定額罰款通知書。林民聰指,有關部門年初至今做了很多禁煙宣傳工作,包括在口岸與海關合作,以及與旅監局和旅發局合作宣傳;航空公司亦在航班上廣播提醒旅客相關新措施,並在內地常用的社交平台發放信息;內地傳媒亦廣泛報道新禁煙令。

關於該禁令會否影響旅客來港熱情,林民聰說,全球有逾30個國家實行相關禁令,例如新加坡及泰國,從遊客數字上看不到禁止有關產品對其旅遊業有影響,另外香港已全面禁止入口另類吸煙產品4年,訪港旅客數字亦上升。

他又指,為確保相關禁煙令更順暢實施,將於明年3月1日起統一煙草包裝和完稅標籤,將設過渡期,相信有足夠時間令生產商及公眾適應。他續指,目前已完全禁止煙草廣告,但煙草商仍會透過煙草包裝做宣傳,期望新措施可減少包裝的吸引力,令吸煙者更注意新包裝上的健康忠告及戒煙熱線等資料,減低吸煙率。他說,全球逾25個地區已實行相關措施,例如澳洲在2012年實施,有研究表明措施生效後的前3年,當地吸煙率下降約0.55%,即減少了逾10萬名吸煙者。

海關助理關長吳鎮華在同一節目中表示,海關會繼續與控煙酒辦合作,打擊非法流入的另類煙。海關去年全年共偵破約2600宗相關案件,拘捕2559人,檢獲總值約5500萬元的產品。他續指,大部分違例者為旅客,攜帶數量均屬少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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