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近日,深圳光明區一名女子在公交站台勸阻一名男子吸煙事件引發網絡關註。深圳市光明區迅速成立由衞健、公安、交通、轄區街道組成的聯合調查組。經調查核實,今日(25日)將有關情況通報如下:
2026年4月24日下午5時20分許,在光明區同仁路一公交站台,王某某(女,29歲)因勸阻陳某(男,33歲)吸煙行為,雙方發生爭執。王某某用攜帶的果汁飲料潑向陳某持煙的右手,隨後將一次性塑料果汁杯丟棄在路面。陳某見手部和褲子被潑濕,從地上撿起該飲料杯向王某某丟擲。
接到報警後,民警到場處置。因雙方互不相讓,堅持追究對方責任,民警遂依法將二人帶至公安機關執法辦案中心開展調查,並按規定對二人進行人身安全檢查。其間,由女性工作人員在獨立封閉區域內對王某某進行了檢查。經溝通調解,當晚22時許,王某某與陳某自願達成和解並簽署《人民調解協議書》,互不追究對方責任。
針對公眾關心的公交站台吸煙違規及處罰問題,依據《深圳經濟特區控制吸煙條例》第八條第二款第六項之規定,公共交通運輸站樓行人出入口外側5米範圍內以及公共交通工具室外站台和等候隊伍所在區域,屬於法定禁煙場所。經核實,該男子在上述區域吸煙的行為已違反《控煙條例》。交通運輸執法部門依據條例第三十二條之規定,責令該名男子改正違法行為,並處以行政罰款。
與此同時,香港最嚴禁煙令將於4月30起實行:香港將全面禁止任何人在公眾場所持有另類吸煙產品(如電子煙、草本煙和加熱煙)。消費者即使只是隨身攜帶沒有吸食,同樣違法,一旦被查獲,最低罰款3000港元,最高可被罰款5萬港元及監禁6個月。並且,對於訪港旅客會一視同仁,不會豁免遊客。
對於傳統香煙,今年1月1日起,香港已推出新一階段控煙措施,包括禁止在醫院、學校等指定場所出入口3米範圍內吸煙、禁止排隊吸煙,以及將違例吸煙罰款增至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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