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2月9日,香港特區高等法院對黎智英作出量刑裁決,就其串謀勾結外部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等罪名,依法判處監禁20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7日)去信美國《華爾街日報》,指有關黎智英案判決的評論文章充斥着假新聞及不實指控,意在詆毀中國及香港特別行政區。
鄧炳強在信中強調,香港是一個以法治為基礎的社會。黎智英經過公平、公正及公開的審訊,被判犯有危害國家安全罪。法院的判決及判刑理由已詳細公布,且有充分證據支持,黎智英選擇不就判決提出上訴。
特區政府4月2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香港國安法)及《中華人民共和國香港特別行政區維護國家安全法第四十三條實施細則》(《實施細則》)向原訟法庭提交申請充公黎智英的罪行相關財產,以達致防範和制止危害國家安全行為和活動的重要目的。
鄧炳強在信中指出,向法院申請沒收令是打擊嚴重罪行和保障公眾利益的有效手段之一,而沒收犯罪相關財產的法律和機制在世界各地普遍存在。美國法律亦有規定,涉及恐怖活動的人士,其所有財產均可被沒收。
鄧炳強在信中說,針對《華爾街日報》屢次企圖抹黑香港的行為,他建議該報讀者參閱以下事實:在菲沙研究所2025年的年度報告中,香港再次獲評為全球最自由經濟體;香港繼續與紐約、倫敦並列全球前三大國際金融中心;美國商會今年進行的商業情緒調查顯示,94%的會員受訪者對香港的法治有信心。在地緣政治衝突下,這些事實充分說明了香港作為企業和投資者避風港的吸引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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