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盤擬全面禁煙 違者罰3000 料年中交立法會審議

【點新聞報道】勞工及福利局與勞工處今日(23日)向立法會人力事務委員會提交推行地盤全面禁煙法例修訂建議,擬將建築地盤指定為《吸煙(公眾衞生)條例》的法定禁煙區,違例者將被罰款3000元;另外亦建議修訂《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條例》)下的《建築地盤(安全)規例》(《規例》),管理地盤的承建商須採取所有合理步驟,確保無人於地盤內吸用或攜帶燃着的吸煙產品,違例承建商一經定罪,最高可按現行規例罰款40萬元。

文件提到,在個別情節嚴重的情況,例如有人在高度易燃物品附近吸煙而構成嚴重火警風險,勞工處會考慮使用《工廠及工業經營條例》的一般責任條款起訴涉及的東主或僱員。按現有《條例》罰則,一般責任條款下一經法院定罪,東主可處罰款300萬元及監禁6個月,僱員可處罰款15萬元及監禁6個月。

勞工處將「建築地盤」,包括正在施工的新建築物或基礎設施,以及進行裝修及維修工程的建築物,納入為指定禁止吸煙區後,相關禁煙條款將適用於建築地盤所有區域。勞工處將專責所有涉及在建築地盤的吸煙罪行執法工作。

文件指,勞工處正全速推行修訂有關法例工作,預計今年中將修例建議提交立法會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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