認威脅發布私密影像 藝人黃峻熙還押候判

【點新聞報道】藝人黃峻熙(原名:黃子晉)因涉嫌「未經同意下威脅發布私密影像」被控,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訊。被告承認控罪,裁判官朱文瀚將案件押後至3月26日判刑,以待索取感化令、社會服務令等報告,期間被告須還押候判。

被告黃峻熙(現年20歲),被指控於2025年8月26日,在荃灣麗城花園某室外,威脅將發布代號「X」的被害人的私密影像,意圖使「X」感到侮辱、驚嚇或困擾,或罔顧此舉可能對「X」造成相關傷害。控方指出,被害人「X」未曾同意影像發布,而被告亦未理會其意願。

辯方求情指,黃峻熙受抑鬱症影響不懂處理情緒,且他因本案已與公司終止合約,星途重創,已得到教訓。

案情指,被告與X曾為情侶,X其後提出分手,但被告不同意並要求復合。案發當日下午3時許,被告在X的家門外按門鐘和大叫,X開門後被告情緒激動撞牆,並企圖進入屋內,X把被告向外推後,通知友人報警。

警方調查後,發現被告曾發送多條訊息威脅X開門,如「i post now」及一張社交軟件帖文草稿的截圖,顯示X的裸體影片,之後發信息倒數10秒,又聲稱已發布影片。被告同日被捕,在警誡下表示,他沒有發布影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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