涉發布煽動刊物 六旬翁押至4月訊

【點新聞報道】61歲退休老翁涉嫌多次透過社交平台持續發布具有煽動意圖的內容,被控《維護國家安全條例》第24條下的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案件昨於西九龍裁判法院再提堂,主任裁判官蘇文隆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4月30日再訊,以待被告考慮答辯意向,其間被告還押。

被告莊偉文(61歲),報稱退休人士,他被控一項明知而發布具煽動意圖的刊物罪。辯方稱,已向被告提供法律意見,但被告仍需時考慮答辯意向,因此申請押後案件;辯方又指被告沒保釋申請。控方不反對押後案件。

控罪指,被告於2024年3月26日至2025年11月29日期間(包括首尾兩日)在香港,明知刊物具煽動意圖而發布該等刊物,即在社交媒體平台Facebook發布陳述、相片及/或圖片,具意圖引起中國公民、香港永久性居民或在特區的人,對《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確定的國家根本制度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對特區的憲制秩序、行政、立法或司法機關的憎恨或藐視,或對其離叛;煽惑任何人企圖不循合法途徑改變中央就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或在特區依法制定的事項;及/或煽惑他人作出不遵守特區法律或不服從根據特區法律發出的命令的作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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