搭港鐵講粗口被罰$5000? 港女晒告票惹網民熱議

【點新聞報道】近日,有港女在社交平台threads發文,寫道:「原來地鐵講粗言穢語罰款$5000」,並公開一張在港鐵因粗言穢語被罰款的告票,帖文旋即成為熱話。

從樓主上載的圖片可見,是一張由港鐵發出的「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標明涉事乘客為「先生」,指男事主在今年1月23日下午1時45分涉違反《香港鐵路附例》第28H「粗言穢語」條款,港鐵於當天下午3時14分發出該通知書。同時,警告若再次違反《港鐵附例》可被檢控,港鐵在通知書中表明會將本次事件記錄在案,並可能以此作為日後處理類似個案的參考。

帖文在網上瘋傳後,不少網民好奇留言問「我想知你講咗啲乜嘢粗言穢語嚴重到要俾人罰錢?」、「你點講法講到俾人捉?」。有網民則表示前所未見,「啲人講粗口咁多年,我都係第一次見有人真係俾人罰」、「下次唔好講粗口,用生果嚟代替」、「我不覺得有問題,反而覺得地鐵職員做得正確!」等。

港鐵發言人回覆傳媒查詢時表示,相關記錄顯示,於1 月 23 日寶琳站職員在處理一宗乘客爭執時,曾向相關乘客發出了書面警告,即「違反香港鐵路附例通知書」但並無罰款。港鐵強調就乘客說粗言穢語及作出其他相關滋擾的行為,附例第28H條列明了相關的規限。一般來說,港鐵人員如發現有乘客違反相關附例,會按現場實際情況,作出勸喻或警告,亦可在有需要時發出「擬檢控通知書」,個案之後會交由公司法律部門跟進。

根據《香港鐵路附例》第28H條(1a),任何人於鐵路處所之上,不論何時不得使用任何威脅性、粗穢、淫褻或使人反感的言語,或鬧事、行為不檢、行為不雅或作出使人反感的行為,違者可被罰款5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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