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人圖以5萬元行賄理大講師助入學 判囚半年

被告今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半年。(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廉政公署早前落案起訴一名商人,控告他以5萬元行賄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名高級講師,要求對方協助他入讀一個學位銜接課程,但遭對方拒絕。被告今日(1月28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承認控罪,被判入獄半年。

被告康杰,39歲,報稱商人,承認一項向代理人提供利益罪名,違反《防止賄賂條例》第9(2)(a)條。

裁判官何慧嫻判刑時指,案情嚴重,被告行為影響香港法治、公平和聲譽。裁判官並頒令充公涉案賄款5萬元。

案情透露,被告欲報讀理大專業進修學院一個自資學士學位課程,並於2024年6月底及10月底先後兩次參加英語面試,但均未能通過考核。其間,被告多次向一名有份主持該兩次英語面試的高級講師發送電話訊息,又在理大專業進修學院校園附近等待對方,請求對方取錄他入讀其申請的學位課程,但遭拒絕。

至2024年11月4日晚上,被告趁該名高級講師下班,將一疊5萬元現金鈔票塞入其外套口袋,並請求對方接納他的入學申請。該講師拒絕接受被告提供的款項並指賄賂違法,又提醒被告不要觸犯法例,被告其後跑離現場。該講師立即向上司報告並於翌日早上向廉署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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