廉署拘莊臣控股高層及分判商14人 涉外判清潔合約貪污

【點新聞報道】莊臣控股有限公司今日(22日)晚上發公告表示,廉署昨日(21日)拘捕「莊臣控股有限公司」3名僱員,包括一名高級管理層及兩名僱員,以調查相關僱員觸犯香港法例第201章《防止賄賂條例》第 9(1)條。「莊臣」表示,鑑於調查,董事會於昨日已決議即時暫停相關僱員的所有營運、行政及執行職務及權力,直至另行通知為止。

「莊臣」強調,公司無董事及/或其他僱員就調查被拘捕,亦無公司或公司任何附屬公司、董事及╱或僱員概無被廉署提出檢控。「莊臣」董事會認為,集團的業務及營運維持正常,公司正在獲取有關調查的進一步資料。該公司將根據上市規則適時作出進一步公告。

莊臣控股(01955.HK) 自今日上午9時正於聯交所短暫停止買賣。

廉政公署發言人晚上回應傳媒查詢,證實日前拘捕14名人士,包括一間提供清潔服務的上市公司一名高級管理層成員及兩名經理級僱員,懷疑他們串謀向三間分判商收受利益,以批出多份合約予該些分判商。有關合約涉及上市公司為商業機構提供的服務,以及向上市公司提供車輛及相關維修保養,但並不牽涉與政府簽訂的合約。

被捕人士分別為6男8女,年齡介乎24至57歲,包括上述上市公司3名人士,以及分判商的東主及職員,他們涉嫌觸犯《防止賄賂條例》,串謀詐騙及處理懷疑犯罪得益罪行(俗稱「洗黑錢」)。

廉署人員在行動中搜查多個地點,包括上市公司及涉案分判商的辦公室及被捕人士的住所,並檢走多項證物,包括現金約100萬元及大量名貴手錶。該批手錶估值逾1000萬元,涉嫌被用作「清洗」涉案賄款及相關犯罪得益。

廉署調查又發現,其中一名上市公司被捕人士涉嫌透過家人購置三個住宅物業,當中約800萬元資金來自其中一名分判商東主。

廉署指,因調查仍在進行,現階段不會作進一步評論,而該上市公司在廉署採取執法行動期間提供全面協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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