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李龍基自揭為王青霞打官司花幾十萬 當日同被捕簽守行為兩年

【點新聞報道】75歲李龍基的39歲未婚妻王青霞(Chris),前年被揭發在港逾期居留等被判監25個月,去年7月出獄返回內地。早前有Youtuber爆料王青霞疑似「瞞婚」,在內地已結婚並育有16歲兒子,而李龍基一度閉口不言,之後鬆口承認14年「爺孫戀」正式結束。不少網民對此唏噓不已,懷疑李龍基就是向入境處「報寸」之人,更送基哥花名「計算基」。

李龍基自揭與王青霞一齊被捕

李龍基昨日(11日)接受網媒訪問時澄清自己並非所謂舉報者,更首次自揭王青霞被執法部門帶走當日,他與未婚妻是一齊被捕,懷疑他涉嫌「隱瞞事實」,並為此要簽守行為2年。「當時我被人拉咗,要守行為2年,但因為我罪名輕,仲有佢未係正式控訴(告)我,我只係涉嫌隱瞞事實,但係證實唔到,所以我唔需要交出旅遊證件。」李龍基表示,因未有被收走旅遊證件,他第二日北上內地工作,並非如同網傳的「避風頭」。

「嗰陣我要簽保,每3個月簽保一次。」李龍基指,王青霞被判監後,因執法部門找不到證據證明他有份協助或合謀,最終撤銷控罪。

對於網民指他報警害王青霞入獄,李龍基表示「真係好嬲」,稱他為了這段感情犧牲了前一段婚姻,「又花咗咁多心機,又花咗咁多錢財」。他自曝為了給王青霞打官司,請了2位大律師和3位普通律師,支付了幾十萬元律師費。

情傷基:已不想跟異性有任何發展

李龍基又重申「佢(王青霞)唔係貪我錢」,強調兩人是「真愛」。李龍基說,他最多在家放一萬幾千蚊,「話你買嘢就攞,你去買菜就攞咁樣,佢連包包都冇買」。他稱,與王青霞在一起時完全找不到可疑之處,兩人此前大秀恩愛,也不見對方老公來找他們。

至於「七層樓」傳言,李龍基就指是傳媒斷章取義:「當時主持人問我,你離婚後那七層樓怎麼辦,為何七層樓都冇你個名。我嗰陣話,因工作關係不時飛來飛去,如果出意外物業寫我個名就好麻煩,所以我7層樓都係寫前妻個名。當時我講『我完全過晒佢個名』,媒體就抽咗呢句來造文章,話我將七層樓送畀王青霞」。

李龍基透露,事情發生後子女和朋友,甚至兩個前妻都好關心自己,今個新年也不會形單影隻,子女會陪他過節。受情傷的基哥表示,他已七十多歲,已不想跟異性有任何發展,只求之後生活得開開心心就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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