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關口岸截查兩私家車檢約133萬元私煙 兩司機各判囚8個月及7個月

部分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點新聞報道】兩名分別36歲及51歲的男司機因進口及處理未完稅香煙,違反《應課稅品條例》,今日(7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分別被判處監禁8個月及7個月。

香港海關和香港警務處新界南交通部去年10月13日於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展開聯合反走私行動。透過風險評估及情報分析,海關人員和警務人員當日在港珠澳大橋香港口岸截查兩輛入境私家車。經檢查後,海關人員於36歲男子的私家車前座乘客座位、後座乘客座位、車尾箱及車內暗格共檢獲約13萬支未完稅香煙。他今日因進口未完稅香煙,被判處監禁8個月。

部分檢獲的未完稅香煙。(政府新聞處)

海關人員當日亦在51歲男子的私家車內檢獲約14萬支未完稅香煙,收藏手法類同。他今日因處理未完稅香煙,被判處監禁7個月。

涉案兩輛私家車亦被檢取。案中檢獲的香煙估計市值共約133萬元,應課稅值約88萬元。

海關表示歡迎裁決,指監禁刑罰具相當阻嚇作用,並充分反映罪行的嚴重性。海關提醒市民,根據《條例》,煙草屬應課稅品。任何人進口、處理、管有、售賣或購買私煙,即屬違法,一經定罪,最高可被判罰款200萬元及監禁7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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