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報道】「粵車南下」入境市區已經實施一周,對於有部分車輛懷疑採用「黑玻璃」,運輸署今日(30日)再次回應指,考慮到短暫入境在港使用的車輛屬臨時逗留性質,署方要求這些車輛前擋風玻璃透光度不可少於70%。相關技術要求是國際通行車輛的慣常做法,在保障駕駛及道路安全的情況下,兼顧便利短暫逗留的車輛在香港行駛的需要。
運輸署表示,與執法部門是經考慮香港的路況、駕駛環境、交通安全、預防及偵查罪案等因素,對在港登記車輛的車窗透光率訂立要求,前擋風玻璃及前座兩側車窗玻璃透光度不可少於70%。
署方表示,一直密切留意其他地方的汽車科技發展,參考不同地區的標準,就交通安全、預防及偵查罪案等方面諮詢執法部門的意見,定期檢視及適時修訂現有法例和指引。
資料顯示,現時「粵車南下」的驗車標準,要求車頭擋風玻璃必須達到70%或以上透光度,其餘車身玻璃沒有規定。至於本地法例要求,在港登記車輛車頭擋風玻璃和前座側窗必須達到70%或以上透光度,後座側窗和車尾擋風玻璃則要求最低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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