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黎罪成|鄧炳強致信兩間外媒 斥涉黎社論「與事實相去甚遠」

鄧炳強今日(17日)去信《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駁斥兩家媒體涉黎智英案社論。(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與《蘋果日報》3間相關公司涉嫌串謀勾結外國勢力案12月15日宣布判決,三名國安法指定法官裁定黎智英兩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及一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全部罪成。保安局局長鄧炳強今日(17日)去信《華盛頓郵報》及《華爾街日報》,駁斥兩家媒體涉黎智英案社論。

鄧炳強指,《華郵》有關黎智英案的社論與事實相去甚遠,不僅試圖詆毀抹黑香港,更枉顧案件中鐵一般的罪證事實。他又斥《華爾街日報》的社論,無視長達855頁的判決中的罪證,歪曲現實而將黎智英美化為「表達個人感受的新聞從業者」。鄧炳強強調,黎智英案的判決與新聞自由無關,是因黎智英多年來利用《蘋果日報》作為平台,以新聞為幌子危害國家和香港安全。

鄧炳強強調,香港特區是法治社會,一直秉持有法必依、違法必究的原則,這適用於黎智英的案件,正如適用於其他國安法案件,或任何其他法律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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