譚惠珠:立法會選舉維持12·7舉行是最穩妥做法

譚惠珠認為,立法會選舉投票維持在12月7日,是最穩妥的做法。(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第八屆立法會選舉將於12月7日舉行投票,惟社會有聲音關注投票安排會否因大埔宏福苑五級大火的救災行動受影響。基本法委員會前副主任譚惠珠接受傳媒訪問時表示,立法會選舉投票維持在12月7日是最穩妥的做法,否則會出現立法會「真空期」,而目前亦未有足夠時間和理由去提呈全國人大常委會就第七屆立法會的任期作延遲的決定。

據《巴士的報》報道,譚惠珠認為,第八屆立法會選舉投票日期保留在12月7日,將是最好的選擇和穩妥的做法。根據基本法,第七屆立法會的任期是4年,即到2025年12月31日任期便完結,到2026年1月1日若仍未選出第八屆立法會,則會出現「真空期」。

她續指,按《立法會條例》(第542章)第6條規定,行政長官指明立法會換屆選舉的日期並刊憲,而選舉日期必須在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60日,至新一屆立法會任期開始前15日的期間內。若以此倒數,即立法會選舉日期最遲要在12月16日舉行。

譚惠珠續指,訂於12月7日進行投票本身時間已非常緊湊,若推遲一星期,須再進行刊憲等程序,故保持12月7日投票,她認為是最穩妥的做法。惟她坦言,在此期間進行選舉工作,公務員將會「好辛苦」,故希望選民能盡量配合,在投票日當天不要集中在一個時段前往投票,「如食完晚飯才去投票」,若選民能更均勻地利用投票時段投票,情況將更理想。

至於目前社會氣氛下,會否影響市民投票意欲?譚惠珠認為,投票是市民的權利,大家要化悲憤為力量,在努力救災的同時,都應支持選舉,希望市民把握手上的一票,選出一批將來可服務香港、影響個人納稅、推行各項政策措施的最好人選,她呼籲選民行使公民權利去投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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