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論|立會換屆載厚望 吐故納新強效能

文/董启真​

隨着立法會換屆選舉提名期臨近,各方討論日漸熱烈,既有對現屆議員是否爭取連任的關注,也有關於參選年齡限制、哪些新人會加入等討論。這反映了社會各界對新選制下新一屆立法會的關心,尤其在香港由治及興新階段,期望議員們能夠更加堅實、有效地履職。

應當看到,在選舉中有人員更迭實屬正常。新陳代謝、有進有出,不僅是民主過程的必然現象,也是權力機關保持活力的重要保障。一方面,「新血」的加入能為議會注入新視野、新思路;另一方面,合理的輪替機制也能形成良性競爭,促使議員們認真履職、積極作為,真正體現「能者上、平者讓、庸者下」的用人導向。正如俗語所說「唔係猛龍唔過江」,每位參選者都需要兼具實力與勇氣,方能在選戰中脫穎而出。

實際上,這種「動態調整」與早前通過的《2025年立法會(權力及特權)(修訂)條例草案》有着相似的制度邏輯。無論是選舉機制的優化,還是議會權責的規範,都指向同一目標:持續提升特區治理效能,夯實良政善治的根基。創業維艱,守成不易,發展更難。不斷優化人員結構、鼓勵良性競爭,正是制度建設的重要一環,也清晰傳遞出要推動治理體系走向成熟與穩定的決心。

回顧今屆立法會,整體表現可謂盡職盡責、盡展擔當,為香港從由亂到治邁向由治及興作出了應有貢獻。對於不再謀求連任的議員,社會應給予充分尊重,他們的讓賢為「新血」成長創造了空間;而對於爭取連任的議員或者有能力、有熱忱服務香港的新參選者,公眾則抱有較高期待,希望他們「行得正,企得穩」,不負市民所託,在新階段拿出新作為。

「問渠那得清如許,為有源頭活水來。」一個機構的生命力有賴於新生力量的湧現,以及暢通有序的人員流動。新選制實踐4年來,立法會已經步入務實穩健的常態,通過換屆進行新老交替完全合乎邏輯和實際所需。也只有這樣,才能確保議會與時並進,凝聚最廣泛的社會力量,攜手共建更具韌性、更富效率、更貼近民生的特區治理體系。

(作者為法律專業協進會副會長、香港山東社團總會副秘書長、濟南市政協委員)

(本文為作者觀點,不代表本媒體立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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