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煙酒辦:所有執法行動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 非硬性追趕指標

控煙酒辦表示,所有執法行動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政府新聞處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衞生署控煙酒辦公室今日(28日)回應傳媒查詢表示,部門於8月25日至8月30日在全港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採取代號名為「雷火」的執法行動,旨在向公眾宣傳相關禁煙法規(包括將於8月31日起新增的十個公共運輸設施法定禁煙區),同時加強打擊違例吸煙行為,所有執法行動均嚴格依照法律規定和程序。

控煙酒辦指出,截至今日下午5時,人員在相關執法行動中,在公共運輸設施進行了203次巡查,並就有關違例吸煙行為發出了39張定額罰款通知書。

控煙酒辦表示,一向按照《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執法及作人手調配,並為員工制定嚴格工作指引和提供專業培訓。控煙酒辦為執法工作規劃設下參考基準,旨在讓各小組安排人手調配及執法工作優次時有所參考,並非就檢控數字為前線人員設硬性指標。控煙酒辦強調前線人員只會在發現實際違法情況下執法,並不是要硬性追趕達致某個指標。

控煙酒辦呼籲公眾遵守《吸煙(公眾衞生)條例》,共同維護公共運輸設施無煙環境。禁煙區設置禁煙標記及禁煙區的圖則,並按其實際環境以界線清晰顯示禁煙區的範圍,提醒市民遵守禁煙規定。任何人在指定為禁止吸煙區或公共交通工具內作出吸煙行為,可被處定額罰款1,500元。控煙酒督察會即時票控違例吸煙人士而不予事先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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