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向政府提供飲用水供應商「鑫鼎鑫」,涉嫌冒充他人公司商標取得5,294萬元合約,為港島和部分離島的政府辦公室供應樽裝飲用水。涉事兩名「鑫鼎鑫」負責人被捕,其中61歲負責人呂子聰被控欺詐罪,早前申請保釋被拒,今日(27日)在東區裁判法院自行申請保釋覆核,再次遭署理主任裁判官張志偉拒絕,被告須繼續還押於荔枝角收押所,案件將於11月11日再訊。被告保留8天保釋覆核權。
61歲被告呂子聰,報稱商人,被控一項欺詐罪,控罪指他於2025年4月25日,在香港意圖欺詐並藉作欺騙,即向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轄下政府物流服務署的人員虛假地表示,即就「向多個政府部門供應瓶裝飲用水」投標所提交的資料及證明文件均屬真實、完整及準確,虛假聲稱其公司「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向各政府部門供應由「樂百氏(廣東)飲用水有限公司廣州分公司」生產的瓶裝飲用水,並藉此意圖中標;而誘使政府物流服務署作出作為,即向「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批出價值52,940,000港元的標書,而導致「鑫鼎鑫商貿有限公司」獲得利益,即得到價值52,940,000港元的標書。
至於「鑫鼎鑫」另一名涉案負責人、即呂子聰的57歲妻子已獲准保釋候查,於9月中向警方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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