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生暴動罪脫發還原審 續保釋至9月再訊

【點新聞報道】2019年8月31日,灣仔軒尼詩道一帶發生暴動,涉案的法律系女學生湯嘉欣去年被裁定暴動及管有攻擊性武器罪不成立,並獲批訟費。後來上訴庭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下令撤銷暴動罪的無罪裁決,將案件發還原審處理。案件昨日(22日)於區院提訊,法官應辯方申請,將案件押後至9月4日再提訊,以待被告考慮答辯方向。被告續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案發時21歲、報稱是女學生的被告湯嘉欣,被控於2019年8月31日,在灣仔軒尼詩道近天樂里參與暴動,及在公眾地方管有攻擊性武器。原審法官李俊文裁定她兩罪均罪名不成立。律政司就兩罪提上訴,上訴庭質疑原審沒考慮各環境證供的疊加效應,就暴動罪裁定律政司上訴得直,發還原審法官重新考慮。

被告之後就向上訴庭申請上訴至終審法院的證明書,但被上訴庭駁回;再直接向終院申請上訴許可,至上周三(16日)被終院上訴委員會駁回上訴許可申請。

辯方指因應終院裁決最新進展,申請押後案件,以待被告考慮答辯意向。控方不反對押後案件。法官高勁修將案件押後至9月4日再訊,另預留明年1月5日檔期,交由原審法官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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