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點新聞報道】有見外傭借貸衍生僱主被滋擾等問題,政府建議加強規管持牌放債人,為月入1萬元以下借款人的「無抵押個人貸款」設限額,若借款人每月收入5000元或以下,累計貸款額上限為不多於一個月收入;每月收入5001至1萬元,貸款上限則不多於兩個月收入,又或以「還款佔入息比率」設貸款上限。當局建議在政府網站發布屢次違規放債人詳情,以增加阻嚇力和透明度。
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許正宇今日(7日)在立法會財經事務委員會上表示,其他建議措施包括規定放債人就貸款申請,收到貸款諮詢人的書面同意書後,主動發信給諮詢人以核實真確性,又會加強對外傭群體、青年和低收入人士的宣傳教育,推廣審慎借貸,會重點提醒外傭不應該在未得到僱主同意下,向放債人提供僱主作為貸款諮詢人,或以僱主地址作為借款人的聯絡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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