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旺角聚眾後樓梯連環掌摑少女 22歲無業女囚4個月

22歲無業女湯佩凝今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點新聞資料圖)

【點新聞報道】6男女涉嫌去年於旺角一間廣場後樓梯掌摑一名少女約6分鐘,同被控一襲擊致造成身體傷害罪。當中5人認罪,其中22歲無業女湯佩凝今(8日)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判入獄4個月。

署理主任裁判官鄭念慈判刑時,拒絕接納辯方指被告參與度有限的說法,指出被告於案發時最先出手掌摑事主,雖然只有一下,但其後圍觀其他人多次掌摑事主,事主「想走都無得走」,可想而知事主當時遭受的驚嚇和侮辱。

法官認為此案是聚眾犯事,不能以掌摑次數衡量參與程度,被告的罪責與同案被告相等,並指出,被告案發時年紀比其他被告大,而早前索取的報告不建議被告入戒毒所,故認為除監禁外不考慮其他刑罰,作認罪扣減後判處監禁4個月。

案件6名被告分別為,18歲無業男黃樂謙,女被告有18歲的袁珮儀,報稱無業;16歲的岑姓被告,報稱學生;22歲的湯佩凝,報稱無業、16歲的周姓被告,報稱學生,及17歲女子陳家怡,他們被控於2024年8月1日至31日之間,確實日期不詳,在旺角金雞廣場18樓後樓梯襲擊一名女子,對該女子造成身體傷害。

除湯佩凝外,另有4人早前認罪,袁珮儀、岑姓被告及陳家怡被判入更生中心;黃樂謙獲判入戒毒所。餘下16歲周姓女學生於5月21日答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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