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中學文憑試將於9月11日(下周三)至10月8日接受報名,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提醒:家庭的支援對學生十分重要,家長可留意以下五個重要階段,為子女提供意見與協助。
選科:學生須於升讀中四前選修高中科目。高中課程設甲(高中科目)、乙(應用學習科目)、丙(其他語言科目)三類課程,大部分學生在四個核心科目以外,再選修二至三個選修科目。家長可參閱科目資訊了解各類科目的課程,協助子女作出選科決定。
校本評核:目前有12個科目設有校本評核。校本評核指日常學與教過程中,由學校任課教師來評核學生的表現。一般學校於中五至中六學年進行校本評核,有關分數將計入學生的文憑試成績。
報考:大部分文憑試科目於每年9月接受報名;丙類其他語言科目(11月份)考試則於每年6月報考。由2025年文憑試起,考生如報考丙類其他語言科目,須直接向考試行政機構報名參加有關考試,並於參加文憑試前兩年內應考相關的其他語言考試。考生亦須於文憑試9月報名時,報考相關的丙類其他語言科目。
公開考試:文憑試的筆試一般於4月至5月舉行,英國語文科口試則於3月展開。考生必須按准考證所列的日期、時間與試場,準時到獲派的試場應考,詳情可參閱考試時間表及試場一覽表(暫無)。
筆試及實習考試不設補考,假如在考試期間因傷病或其他特殊理由,不能繼續應考,家長應準備授權書及有關證明文件向考評局申請作出特別安排,有關特殊事故處理方法請細閱《考生手冊》。
放榜:文憑試約於每年7月中發放成績,學校考生須回所屬學校領取成績通知書,自修生則透過郵寄及網上查閱成績。
家長協助子女進行校本評核須注意:
應該:鼓勵子女多參與相關的學與教及評核活動;教導子女按既定要求,誠實及負責任地依指定時間表完成課業;多與子女溝通,主動了解其學習情況;為子女在家中營造良好的學習環境。
不應:代子女做家課;容許子女抄襲
若子女有特殊教育需要(例如:肢體活動能力障礙、視障、聽障、語障、特殊學習障礙及其他障礙的考生),可申請特別考試安排,以讓他們在適當的環境中應考,獲得公平的評核。
(點新聞記者馮珊珊整理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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