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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非法「初選」案還柙 林卓廷再申保釋明裁決

林卓廷(左一)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押後至明日早上判決。(中通社資料圖片)

47名攬炒派早前組織或參與所謂「35+初選」,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告之一、攬炒派前立法會議員林卓廷,今日(12日)向高院原訟庭申請保釋。國安法案件指定法官杜麗冰聽取雙方陳詞後,押後至明日(13日)早上宣布判決,期間林須繼續還柙。

此外,林卓廷另涉披露一名受調查警司的身份資料,而被廉政公署控告共三項披露受調查人身份罪。經審訊後,他被裁定罪成,於今年1月26日被判處監禁4個月,料現已服刑完畢。

非法「初選」案共47名被告,同被控一項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指他們於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1月7日期間,串謀他人旨在顛覆國家政權。本案現時有13人獲准保釋外出,包括楊雪盈、林景楠、呂智恆、劉偉聰、黃碧雲、鄭達鴻、柯耀林、彭卓棋、何啟明、施德來、李予信、陳志全及黃子悅,其餘被告則須還柙。另外,鄒家成和余慧明一度獲准保釋,但因違反保釋條件要再度還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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