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放蛇拘42歲「白牌車」雙程證司機 黃竹坑往廣州索價1500元

警方講述案情。(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鄺福強攝)

【點新聞報道】港島總區交通部今日(7日)採取打擊非法載客取酬(俗稱「白牌車」)行動。警方透過社交媒體預約跨境載客服務,由黃竹坑前往廣州。司機開價1500元人民幣,確認交易後派出一架本地登記、並且掛有內地和香港車牌的私家車前往上客地點。

涉案車輛已被拖走作進一步檢驗。(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鄺福強攝)

警員喬裝乘客登上該輛私家車,在旅程開始後,人員隨即表露身份,拘捕一名42歲、持有雙程證的內地男子,涉嫌「非法載客取酬」「駕駛時沒有第三者保險」及「違反逗留條件」,他將被通宵扣查,涉案私家車已被拖走作進一步檢驗。

警方提醒市民,出行時應選擇合法公共交通工具,切勿搭乘非法載客服務。車輛若作非法載客取酬用途,其第三者保險可能失效;一旦發生交通意外,乘客、行人及其他道路使用者的保障將受影響。

警方呼籲駕駛人士切勿從事非法出租或載客取酬活動。根據《道路交通條例》(第374章),除非車輛領有有效的出租汽車許可證,否則任何人不得駕駛或容許他人駕駛該車輛作出租或取酬載客用途。首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1萬元及監禁6個月;再次定罪最高可處罰款2.5萬元及監禁12個月。司機如被定罪,亦會被取消駕駛資格至少12個月,最長可達3年。

運輸署署長亦會根據條例暫時吊銷涉事車輛的車輛牌照,並指示車主將車輛移交署長保管。首次定罪吊銷期為6個月,再次定罪則為12個月。若涉事車輛屬跨境車輛,運輸署亦會以違反「封閉道路通行許可證」條件為由,撤銷其通行許可證。

如有內地司機涉案,警方亦會跟進該人士是否涉及非法勞工或其他違法活動,包括非法受僱或違反逗留條件等。如有足夠證據,警方會依法採取檢控行動。

此外,警方留意到內地執法部門對車輛營運及載客取酬亦有嚴格規管。如有司機未取得所需營運資格而在內地非法營運,同樣會被依法查處及追究責任。兩地駕駛人士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