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發聲|茵怡花園承辦商續約惹議 宏福苑同系物管公司再中標 「授權票」爭議幾時休?
【點新聞報道】香港現行的《建築物管理條例》容許業主在未能親自出席業主大會時,委任代表代為出席及投票,然而該「授權票」制度長期受詬病。點新聞近日接獲讀者報料,稱將軍澳茵怡花園業主對業主大會投票過程及結果存疑,當中同樣涉及「授權票」。
業主稱疑授權票主導結果 現場反對聲音未有反映
將軍澳茵怡花園於11月1日下午3時召開了特別業主大會,議決2027至2029年度屋苑管理合約承辦商,以及2027至2028年度保安服務合約承辦商。
該屋苑現時的管理承辦商為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是丹麥跨國設施管理集團ISS旗下的香港附屬公司。宏福苑大火事發時的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同屬該集團管理網絡。
翻查資料,「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與同系物管公司「置邦興業有限公司」同屬ISS集團旗下,近年涉及四個屋苑的管理爭議,包括大埔宏福苑、八號花園、大圍世界花園和將軍澳茵怡花園。此外,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在2024年因涉及住宅項目司徒拔道47A相關事務,被裁定干犯7項《建築物管理條例》罪名,隨後被物業管理業監管局作出嚴厲書面譴責的紀律制裁命令。
茵怡花園這次一同競標的共有7間物業管理公司,其中3間未達標書要求,其餘4間除現任承辦商置邦,還包括報價最低的怡信物業管理有限公司。大會於11月2日公布結果,茵怡花園的管理合約繼續由置邦物業管理有限公司投得。業主陳先生向點新聞記者表示,面對宏福苑火災等情況,同系物管公司再次中標,讓居民有很多擔憂。
根據《建築物管理條例》,業主立案法團召開一般業主大會的法定人數為全部業主的10%。茵怡花園法團的公告顯示,會議出席人數為254單位業主(包括授權文書),佔總業戶的13.41%。陳先生稱,當日親身出席的業主不足110人,且多數為長者,最終置邦以約八成得票率中標。
陳先生聽聞今次授權票約有100張,現場有其他業主問這些授權票最終由誰代為投出,法團主席回答稱「由管委會處理」。對於現行「授權票」制度能否充分反映業主的真實意願,陳先生表示質疑。
針對上述問題,點新聞聯絡茵怡花園業主立案法團,向其查詢特別業主大會的有效出席人數及授權票數目、法團核實授權票的具體安排等。截至發稿,暫未收到法團方面的回覆。
「授權票」制度備受社會關注 政府研收緊安排
現行「授權票」即委任代表文書,制度載於《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附表1A。業主可填寫指定格式的文書,委託他人代表其出席業主大會並投票,並計入法定人數。政府在今年的諮詢文件中承認,委任代表文書的運用及處理方式一直備受社會關注,過往曾因管委會在收集與核實的過程中出現爭議,影響法團會議的公正性及業主對法團的信任。
宏福苑大火令社會對大廈管理的關注大大提高,上月底公布的針對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提交的調查報告亦指出投票程序欠缺把關措施,建議政府研究以「智方便」等電子方式收集授權票及投票的可行性,作為長遠改革方向。
在此背景下,政府就《建築物管理條例》提出五大修訂方向,其中「完善委任代表文書」一項包括四項措施,一是設立每人可持有授權票的上限,單位數目50個或以下者每人只可持有一份,超過50個單位則每人最多可持單位數目的2%或20份;二是要求在大廈顯眼位置張貼已提交授權書的業主單位名單,加強公眾監察;三是新增專屬表格,供業主填寫具體的授權投票指示;四是收緊授權對象,只准授權業主的親屬或同一屋苑其他業主等。本月公布的最新諮詢結果顯示,因公眾對「授權票上限」未能達成共識而暫緩設限,改為強化抽查與核實工作。
另一方面,政府已宣布將樓宇維修工程圍標刑事化,透過修訂《競爭條例》把圍標列為刑事罪行,最高可判監10年,罰款上限1000萬元或相關收益的三倍,目標在2027年4月前完成修例。
張美雄:圍標刑事化可有效阻嚇 呼籲業主積極出席業主大會
「授權票制度有它的作用,也有它的漏洞。」西貢區議員張美雄接受點新聞訪問時表示,香港人工作繁忙,要在每次大會達到10%業主的法定人數並不容易,若沒有授權票制度則會流會。制度容許少數人集中持有大量授權票,「如果多些業主出來投票,自然可以表達居民的真實意見。」他亦藉此呼籲各業主積極出席業主大會,為自己的私有財產主動負責。
他指,現時授權票一般只寫明授權某人代表出席,但未明確投票選擇,即「授權」與「意向」未有分離。他過往曾建議在授權票上以問卷形式加設投票指示,讓業主自行填寫。
張美雄肯定政府將圍標刑事化的做法,他指現時圍標只屬民事訴訟,「阻嚇性不夠大,搜證亦不容易」,圍標刑事化後可從源頭堵截不法分子。
談到業主的反映渠道,張美雄指民政事務總署將於明年推出「處理大廈管理糾紛三層機制」:第一層由區議員及早介入調解;第二層由民政事務處處理;第三層是土地審裁處,透過法律途徑解決。張美雄亦希望法團及物管公司多作解說,「多點溝通、多點解釋,自然就能釋除一些業主的疑慮。」
(點新聞記者陳子萌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