挾洋自重終伏法 黃之鋒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今判10年

【點新聞報道】因「35+串謀顛覆政權」案被判囚4年8個月,仍在服刑的前「香港眾志」秘書長黃之鋒,去年6月在監獄被捕,被控於2020年7月至11月間,與羅冠聰等人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黃之鋒早前承認控罪,今日(11月5日)在高等法院被判10年監禁。

從昔日挾洋自重的「政治明星」到如今伏法,黃之鋒等人的下場,清晰印證了香港國安法止暴制亂的效力。法律面前無人可享特權,所有企圖危害國家安全、破壞香港繁榮穩定的勢力與個人,最終都逃不過法網恢恢,無所遁形。

代理人從來沒有好下場,境外勢力也不會替蹲班房。為亂港分子敞開大門的不是被吹捧為「地上天國」的歐美,而是犯罪者應得的去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