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委會選舉|廉署:杜絕舞弊及非法行為 確保選舉廉潔公正
【點新聞報道】選舉管理委員會(選管會)今日(3日)舉行簡介會,向2026年選舉委員會界別分組一般選舉的候選人講解是次選舉的選舉安排、選舉活動指引的內容及在進行競選活動時應注意的重要事項。廉政公署廉潔選舉事務統籌李婉芝向候選人講解《選舉(舞弊及非法行為)條例》,強調廉署致力確保公共選舉廉潔公正,歡迎廣大市民共同監督,向廉署舉報不法行為。
李婉芝指出,候選人在選舉中向他人提供利益、食物、飲料或娛樂的行為,以及以欺騙手段誘使或酬謝他人投票予某候選人、或不投票,均屬於在選舉中作出舞弊行為;在選舉期間內煽惑他們不投票或投無效票亦屬非法行為。
李婉芝提醒,候選人或其選舉代理人絕對不能招致超過法定上限的選舉開支,否則即屬違法,「多數候選人的選舉經費,亦包括選舉捐贈,如金錢、服務等,當選舉捐贈經使用後,都要算入選舉開支。惟義務服務除外,即任何人士在私人時間自願、親自提供、免費為候選人提供任何服務,則毋須算入選舉開支」。
香港郵政總經理(門市業務)招婉佩介紹郵件格式及要求,她指出,選舉郵件必須投寄到香港境內的地址,且只載有與候選人參選是次選舉相關的資料。她亦提醒候選人對郵件的重量、尺碼、厚度的限制要求。
(點新聞記者劉妍伶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