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片)點發聲|病急求醫誤墮「協議陷阱」?點新聞揭本港機構「不良廣告」冰山一角 衞生署:已發警告信
【點新聞報道】點新聞早前接獲讀者爆料,指本港某機構涉以不良銷售手段誤導消費者高價購買「治療痛症」療程,有苦主花費數萬元至數十萬元港幣後未見任何效果。點新聞深入調查發現,該機構以「免費檢測」作招徠,製造「接受治療」的迫切性,讓消費者即場支付高昂的診療費用,再由非專業人士提供治療建議,甚至將部分診療費存入負責人私人賬戶。衞生署日前回應點新聞查詢時證實該機構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已向其發出警告信,並將懷疑未經註冊從事專業執業的個案轉交警方跟進。
免費檢測作餌 催客即場買單
苦主王小姐(化名)長期受脊柱側彎引發的痛症困擾,在網上搜索有關治療資訊時,透過宣傳廣告了解到該間涉事機構。她向點新聞記者表示,涉事機構以「某醫療國際集團」為名,在廣告中聲稱「能根治脊椎側彎等痛症」,標榜負責人為擁有「醫學博士學位」的「Doctor」,號稱採用「創新性自然療法」可「無痛無創」矯正脊椎,且機構職員身着白袍、自稱「姑娘」(「護士」),令多名消費者誤以為該機構是專業醫療機構。
該機構以「免費檢測」作招徠,吸引消費者前往體驗。據王小姐描述,「免費檢測」體驗結束後,職員將她帶至另一個小房間,分析檢測結果並提出「治療方案」,每個套餐涵蓋3次診療,收費49,800元。王小姐指,提出「治療方案」過程中,並無專業人士參與,僅由職員介紹。
隨後,職員以「痛症很嚴重,若不及時治療會加劇」、「出了門口,就不是這個價格」、「只有這次是特價」等勸誘性手段,催促王小姐即時決定購買療程。據王小姐說,職員更建議自己以轉數快(FPS)形式付款,而非使用信用卡,「如果用FPS付款可以送多3 set機(3次機器測試)。」
繳費後方知「非脊醫」 協議書「不可退款」藏陷阱
除王小姐外,多名爆料人均指出,在完成繳費後,職員方拿出一份療程協議書,說明治療與中醫脊醫西醫判斷及療程標準不同,強調為「基於自然醫學」,「客人不得以中醫西醫脊醫物理治療師等另一方所判斷的理據與本中心不同而要求退款。」
問及為何最終還是選擇該機構,王小姐解釋,不少消費者長期受痛症困擾,聽信宣傳廣告有「創新治療」方式,更誤以為該機構是由註冊脊醫開辦的、具有醫療安全保障,加上已經完成付款過數,「若繳費前知道非註冊脊醫,一定不會簽協議書。」
王小姐透露,機構負責人「Doctor」更要求其中幾名消費者,將部分診療費用直接轉至自己的銀行賬戶。消費者聽到其自稱「Doctor」,便誤以為是註冊醫生,因此聽信轉賬至指定私人賬戶。
點新聞調查發現,正規的香港註冊脊醫需經脊醫管理局辦理,直至 2026年6月30日,全港共有361名註冊脊醫,而涉事機構負責人「Doctor」並非註冊脊醫。
首次「療程」僅5分鐘 全程「記錄」滿意度
首次療程後,王小姐即察覺「不對勁」。消費者先被要求在三種類型機器上做測試,進行逾兩小時,方第一次見到「Doctor」。王小姐憶述,「Doctor」未詢問過往病史及信息,直接要求她除衫俯臥在床上,接着用一隻類似按摩槍的儀器由小腿、大腿、盆部、脊骨延伸至頸部開始按摩,這種所謂的「治療」僅持續約5分鐘便結束。
待療程結束,「Doctor」會立即詢問消費者「治療」感受,王小姐表示:「當我穿好衣服剛坐起來,『Doctor』已經拿着手機對着我說:『今日做完療程後,我覺得你好了很多,(脊骨)直了很多,今次效果非常之好』。馬上要我講感受,但我剛剛睡醒,又被對方按摩完,不知道講什麼,唯有應和敷衍對方。」
沒想到這句話便成為日後「Doctor」不予退款的「證據」。王小姐指,「治療過程」中「Doctor」全程錄音錄像記錄消費者的評價,並在開始前和結束後,要求自己以指定姿勢站定,用手機拍攝相片,進行前後對比。事後,職員會手持兩張看似一模一樣的紙要求王小姐簽字,「職員用手捏住兩張紙的一角,刻意遮住下方那張紙的抬頭,上方紙張寫明『療程紀錄表』,簽署完後才察覺下方紙張抬頭是『滿意度調查表格』。」王小姐說。
至此,療程協議書、「治療」前後對比圖,以及全是好評的「滿意度調查表」,形成一組近乎完美的「協議陷阱」,日後與王小姐有類似經歷的消費者想要維權,這些「證據」或可成為該機構的「免責護身符」。
涉事中心違《不良廣告(醫藥)條例》 衞生署已發警告信
王小姐透露,有苦主在經歷5次「治療」後,去政府醫院覆診,X光報告顯示,不但脊椎側彎未見好轉,且比之前更為嚴重。另有苦主做3次「治療」後,經註冊骨科專科醫生檢查,脊椎側彎完全未有改善。這與最開始的廣告宣傳聲稱「能根治脊椎側彎等痛症」完全不符。
王小姐與數名苦主欲向海關舉報該機構涉嫌違反《商品說明條例》,惟海關調查後以「證據不足」為由結案。王小姐亦已向消費者委員會投訴,消委會建議苦主自行報案。點新聞分別向海關及消委會查詢,海關以案件隱私為由未正面回應,消委會則表示「一般不會評論個別個案」,提醒消費者不宜輕信商戶宣傳,應先諮詢醫生建議。
點新聞亦就該事件向衞生署查詢,衞生署表示已就事件作出調查,發現涉事中心違反《不良廣告(醫藥)條例》(《條例》)(香港法例第231章),已按機制向其發出警告信,並要求該中心移走或刪除涉嫌違反《條例》的相關廣告內容。衞生署指,對於接獲警告信後,仍然不移走或刪除相關廣告內容的個案,會按機制啟動起訴程序。
此外,衞生署強調,「根據《脊醫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428章)和《醫生註冊條例》(香港法例第161章),任何人未經註冊執業,或虛假地採用或使用任何稱號、名銜、加稱或說明以默示其有資格從事有關專業執業,即屬違法。」衞生署已將懷疑未經註冊從事專業執業的個案轉交警方跟進,並會適時向警方提供專業支援。
宣傳「治標治本」「即時見效」 機構拒回應
點新聞曾以「神秘顧客」身份向該機構諮詢痛症治療療程,對方發回近1000字介紹,其中「無創無痛」字樣出現4次、「治療」字樣出現3次,「即時見效」字樣出現3次,「無副作用/零副作用」字樣出現2次,「治標治本」字樣出現2次,更提及「直擊痛症根源」等字樣。
就不良廣告宣傳及該中心或涉非註冊醫護提供「治療」一事,點新聞聯絡該機構查證,惟該機構未有正面回應查詢,而是通過律師行來信,要求提供爆料人及記者的詳細資料。
大律師:協議書為「知情後簽署」苦主難追責
點新聞就此事件諮詢執業大律師陸偉雄。陸偉雄表示,現時並無特定針對性法例規管此類非正統醫療機構,導致此類機構層出不窮。他提醒消費者,必須仔細閱讀協議書內容:「舉例而言,若協議書寫明『治療三次一定能痊癒』,消費者三次後未能痊癒,便可持協議書向海關舉報,稱其違反《商品說明條例》,貨不對辦。但現時協議書無任何保證,只是說有消費者花費幾萬元接受治療,對方亦有提供相關服務,只是達不到消費者心目中的治療效果,很難憑這點說貨不對辦。」
陸偉雄指出,該協議書從字面上看,寫明「非中醫、非西醫、非脊醫」,表明非專業人士提供服務,且消費者知情後簽署,已避開法律風險,事後難以追究對方的法律責任。他亦指出,協議書只有公司章,而無負責人簽署,更令苦主難以追責。不過,部分協議書沒有騎縫章,存在一定法律風險。
他建議苦主尋求註冊脊醫等專業人士協助開具專家報告,並聘請律師向區域法院提出民事索償。他強調:「法庭看重的是實質行為,而非該手法的定義名稱,即Substance over form。由於法官和控辯雙方並非醫療專家,當涉及某種手法是否屬於醫療程序時,控方會傳喚一名具備法定資格的註冊脊醫(或相關醫學專家)作為專家證人(Expert Witness)出庭,從專業角度判斷該名人士所使用的治療方式,是否屬於脊醫手法,若屬於且非註冊脊醫,則有機會觸犯上述法例。」
陸偉雄提醒消費者,若簽署協議書或合約時發覺有不合理條款,即使已經付錢,亦可要求退款;若對方拒絕,應保留證據並向海關或消委會舉報。
未來,點新聞將持續關注此事件,並進一步向專業人士及立法會議員尋求意見。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權世平報道)
歡迎向《點新聞》報料新聞線索:
WhatsApp :53731161
電郵:contact@dotdotnews.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