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設新局接管招標妥!市建局現有樓宇維修資助全盤點:資格、金額一次睇清
【點新聞報道】政府公布宏福苑大火後的改革措施之一,是成立政府擁有的非法定公司「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職能涵蓋制訂及更新樓宇維修措施、提供全新支援服務、執行目前市建局負責的各個樓宇維修資助計劃等。「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提供的服務和招標妥會有哪些區別?目前市建局推出的涉及樓宇復修的維修資助計劃有哪些?點新聞為讀者一次過盤點現行主要計劃的參加資格與資助金額,全方位拆解申請門檻與資助詳情。
「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VS招標妥
有別於現時「招標妥」服務用一個平台協助招標,但沒有協助評標,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將會直接協助業主進行招標及評標,亦會制定評標標準,然後為業主推薦最多三份它認為可以推薦的標書。假如它認為可以推薦的標書不足三份,亦不會硬性推薦三份。
在施工期間,目前市建局的「招標妥」服務在施工期間是沒有特別支援的,因為它主要是協助招標。日後支援及服務局在施工期間亦需要負責監察工程監督顧問有否盡其職責協助業主,定時定候提供進度報告,亦會藉此了解監工顧問的表現。
此外,新的服務局成立後,第一階段最重要工作,就是優先處理現時「招標妥」服務下,手上有1800個尚未委聘承建商的維修項目。
市建局涉樓宇復修的維修資助計劃
公用地方維修資助
該資助透過提供維修津貼及技術支援,鼓勵樓宇/屋苑業主組織/全體業主為大廈公用地方進行全面復修工程。
參加資格
樓宇必須符合下列各項準則:
1.樓齡達30年或以上:
樓宇用途為私人住用樓宇(包括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方式持有之樓宇)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樓宇用途按樓宇佔用許可證(又稱「入伙紙」)上列明的用途為準;
2.樓宇內所有的住用單位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以2022-23年度應課差餉租值計算):市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單位不超過港幣$187,000、新界單位不超過港幣$143,000;
3.必須同時參加受政府資助的「招標妥」樓宇復修促進服務(招標妥);
4.以下的樓宇不能參加計劃:
i.單一業權的樓宇;
ii.樓高3層或以下的樓宇,樓高以「入伙紙」上列明的層數為準。
5.類別I的樓宇及申請者必須符合大行動2.0的申請和資助要求。
a.如果遞交申請時已展開招標程序甚至已和相關的顧問簽約,申請人必須提供可以證明已開始甚至已完成的招標程序能完全符合《建築物管理條例》(第344章)及樓宇公契(如適用)的相關規定。市建局有全權決定該已開始甚至已完成的招標程序是否符合本計劃的要求。
b.遞交申請時並未與有關承建商簽約。
6.類別II的樓宇及申請者必須同時符合以下資格:
a.以前從未接受過本計劃的資助;
b.遞交申請時並未展開與資助申請有關顧問或承建商的招標程序。
註:
(i)若樓宇已被納入市建局重建發展項目,而業主又有需要處理法定維修命令/通知書的修葺工程,可參考市建局的「發還修葺費用計劃」,為合資格的工程項目申請特惠津貼。
(ii)若樓宇已被納入市建局重建發展項目,樓宇業主因應樓宇安全,例如應「強制驗樓計劃」或有關法定維修命令的要求需要進行維修,市建局會按情況酌情考慮審批申請。
資助金額
獲得市建局批核資助的大廈可享有以下資助,及必須用於樓宇公用地方,與樓宇安全、環境衞生、或與環保有關的工程:
一般維修工程資助
申請大廈可獲的資助總額(以較低額為準)
| 單位數目 | 資助上限 |
| 20個或以下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30%,上限$150,000 |
| 21-49個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上限$150,000 |
| 50個或以上 | 核准一般工程總額連相關顧問費用20%或每個單位不多於$3,000,上限為$1,200,000 |
此外,若大廈在維修工程中包括環保項目,亦有相關資助。
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
除了透過維修保養,改善樓宇狀況和安全水平外,有效處理樓宇老化問題的根本之道,為樓宇復修未雨綢繆、達致「防患於未然」的效果。因此,市區重建局推行「預防性維修資助計劃」,提供資助以鼓勵大廈制定10年為周期性的維修保養計劃和有關工程的開支預算,以便訂立維修工程儲備及作定期供款,達致「自主維修」及「預防性維修」的目標。
參加資格
1.樓宇必須符合下列各項準則:
a.私人住用(包括以公務員建屋合作社(合作社)方式持有之樓宇)或綜合用途(商住兩用)樓宇(兩者均以樓宇佔用許可證(又稱入伙紙)的資料為準);
b.業主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
i.已為樓宇成立業主立案法團(法團);或
ii.樓宇是由合作社持有;或
iii.樓宇是由持有物業管理業監管局發出有效牌照的物業管理公司(持牌物管公司)提供物業管理服務;或
iv.樓宇是由指定公契經理人根據大廈公契條文提供物業管理服務。
c.樓宇內所有的住用單位的平均每年應課差餉租值(以2022-23年度應課差餉租值計算):市區(包括沙田、葵青、荃灣)單位不超過港幣$187,000、新界單位不超過港幣$143,000;
d.申請人必須在未展開招標聘請「認可人士」前遞交本計劃的申請;
e.樓宇未被納入市建局已公布的重建發展項目內;及
f.樓宇以前從未接受過本計劃的資助。
2.本計劃不接受就以下的樓宇提出的申請:
i.單一業權的樓宇;
ii.樓高3層或以下的樓宇,樓高以入伙紙上列明的層數為準。
資助金額及用途
向獲得市建局批核的申請人提供資助,包括:
1.聘任一名「認可人士」遵照本計劃的要求,為樓宇公用地方的結構、裝備及設施等進行檢視及資料搜集,連同所需的附帶工作,並採用市建局提供的範本製作樓宇保養手冊;及
2.為設立特別基金提供額外利息,鼓勵樓宇業主根據建管條例相關條文為所屬樓宇設立特別基金,同時按樓宇保養手冊內的維修保養項目的預計開支向特別基金作定期供款。
製作樓宇保養手冊的資助(「第一階段資助」)—每個合資格的申請最高可獲批以下資助款項:
| 樓宇的單位數目 | 資助金額 | 上限(港幣) |
| 20個或以下 | 聘請認可人士製作樓宇保養手冊費用的五成(50%) | $15,000 |
| 21至49個 | $20,000 | |
| 50個或以上 | $30,000 |
設立特別基金的資助(「第二階段資助」)—每個合資格的申請最高可獲批以下資助款項:
| 樓宇的單位數目 | 資助金額 | 上限(港幣) |
| 20個或以下 | 發出第一次集資通知書日期起計首三年內應供款總金額的一成(10%)(特別基金戶口內,已收取供款額最少需達到業主大會通過的三年期間,應供款金額之八成(80%),否則申請將不會獲得資助) | 每單位$2,000 |
| 21至49個 | 每單位$1,500 | |
| 50個或以上 | 每單位$1,000/或最高$200,000(以較低為準) |
有需要人士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
計劃目的是為有需要自住業主提供財政資助,津貼維修自住樓宇的費用,改善樓宇失修的情況,加強其居所的安全。
申請資格
1.申請人須持有有效香港身份證;及
2.申請人須為住用或綜合用途樓宇內的住用單位業主;及
3.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均居住在申請物業;及
4.申請人必須符合以下其中一項條件:
i.年滿60歲長者,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ii.長者生活津貼的受惠人;或
iii.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或
(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的受助人,須同時符合以下:
a.其同住家庭成員有65歲或以上長者;或
b.其同住家庭成員經由公立醫院或診所的醫生證明為殘疾人士或健康狀況欠佳人士;或
c.其同住家庭成員沒有50歲以下健全成年人)
iv.傷殘津貼的受助人,須符合入息及資產限額;或
5.申請人不得為未獲解除破產令的破產人士。
津貼款項
1.每個津貼申請上限為80,000港元。每位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可共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每個物業可獲批最高80,000港元的津貼。津貼額將依照合資格申請人及其合法配偶(如已婚)擁有物業的業權份數按比例計算。
2.如申請人曾申請房協轄下的長者維修自住物業津貼計劃,申請人仍可向市建局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惟兩津貼下可獲的津貼總額不會超出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津貼上限(即80,000港元)。
3.政府撥款情況許可下,每位申請人在首次成功申請有需要人士維修津貼的申請表提交日期起計10年內,最多可分4次申請。
此外,當局亦設有樓宇安全貸款計劃,不論有關工程是自願或根據法定命令而進行,個別業主可申請貸款,以便進行指定維修及修葺工程,修復或改善其樓宇及/或私人斜坡的安全;以及水安全計劃資助計劃,鼓勵業主及物業管理人於他們的樓宇實施建築物水安全計劃,從而進一步保障香港樓宇的食水安全。
政府指,未來希望分階段將市建局與樓宇維修相關的資助計劃,全部交由新成立的支援及服務局處理,讓市民更容易理解由單一機構統一處理所有支援業主服務的安排。不過,現時首要希望快些做好並推出全新的全流程支援服務。政府暫時已經在今年的財政預算案預留3億元,其中1億元是起動資金,另外2億元就用來為業主獲取相關服務。
(點新聞記者蘇鉅祖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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