宏福苑報告出爐:政府推七大改革 圍標刑事化最高囚10年罰千萬

特區政府昨日公開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提交的報告,報告提出120項建議,涵蓋改善制度、提升政府監管職能和加強法律規管等。行政長官李家超昨日宣布,政府會以報告作為基礎進行全面改革,七大重點改革內容包括立法禁止樓宇維修工程圍標、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改革樓宇維修運作和監管制度,以及成立督導委員會推展和監督落實工作等。

宏福苑獨立委員會報告。(點新聞圖片)

李家超率領七名司局長官員,在記者會上向宏福苑受災居民和廣大市民鞠躬道歉。他表示,宏福苑火災導致168人死亡,包括一位英勇殉職的消防員,1984個家庭受影響。他作為行政長官、政府之首,深感難過,代表特區政府向災民和廣大市民表示道歉,強調政治任命團隊會承擔政治責任,不容許類似事情再發生。

委員會報告指出,工程中有人涉嫌使用非阻燃棚網冒充阻燃棚網,加上非阻燃發泡膠及其他易燃物料,以及擅自在走火樓梯開設生口,導致火勢迅速蔓延;沿用多年的樓宇維修監管制度倚重業內誠信,但有專業人員和承建商涉嫌背棄責任,使監督名存實亡;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有不足與缺失;樓宇維修成為黑社會非法謀財對象,以恐嚇、欺詐和腐敗手段圍標壟斷。

10月29日,行政長官李家超和相關官員在政府總部舉行有關就大埔宏福苑火災成立的獨立委員會報告相關事宜的記者會。(點新聞圖片)

設跨部門特遣隊打擊圍標

李家超表示,圍標是樓宇維修問題的開端。政府會訂立針對樓宇維修圍標的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並修訂《廉政公署條例》及《競爭條例》,賦權競爭事務委員會採取刑事民事「雙軌執法模式」。政府將成立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目標年底前開始運作,提供編制「預審名單」、直接為業主指派驗樓顧問、代辦招標評標等服務;同時建立跨部門聯合中央數據系統,利用人工智能分析投訴,確保妥善處理。

充分肯定獨立委員會報告

委員會報告指出,獨立審查組、屋宇署、消防處和勞工處在監督與宏福苑工程相關火警風險的責任有不足與缺失。李家超表示,決定啟動部門首長責任制下的行政責任兩級調查機制,轉介公務員敘用委員會進行調查,調查須在三個月內完成。

宏福苑火災獨立委員會報告重點。

何永賢承擔政治責任 辭任房屋局局長

李家超表示,考慮到大火發生在房屋局轄下獨立審查組的負責管轄範圍,雖然不涉及房屋局局長個人犯錯,何永賢也應承擔政治責任。他昨日就事件與何永賢會面,何永賢表示願意承擔政治責任,提出請辭。政府將由財政司副司長黃偉綸兼任署理房屋局局長職務,已報請中央人民政府建議免除何永賢的房屋局局長職務。何永賢發表聲明表示,願意為宏福苑的火災承擔政治責任,希望逝者可以安息。

成立督導委員會 全力推展落實報告建議

政府將成立由政務司司長陳國基主持的督導委員會,逐一檢視建議,向立法會提交六條法例的修訂建議,包括《建築物條例》、《建築物管理條例》及《消防條例》,以及《競爭條例》、《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今年內提出。陳國基表示,會要求各政策局和部門迅速、精準、到位地落實建議,務求「多做一步,不留死角」。

特區政府將推行七項全面改革措施。

財政司司長陳茂波表示,樓宇維修支援及服務局是由財政司司長法團全資擁有的非法定公司,按原計劃年底陸續備妥三張預審名單,明年一月起指派驗樓顧問,首季內為業主進行項目招標。今年財政預算案已預留三億元,當中一億元是新服務機構的起動資金,另外兩億元為使用服務的業主提供費用減免資助。

擬修例將圍標刑事化 最高囚10年罰千萬

律政司司長林定國表示,政府將修改《競爭條例》,將樓宇大型維修工程圍標行為列為刑事罪行,涵蓋前期工作和顧問服務,並包括合謀定價、瓜分市場等嚴重反競爭行為,一經定罪,違法者可判處最高十年監禁、罰款1000萬元。同時將這類新刑事罪行納入《有組織及嚴重罪行條例》及《廉政公署條例》下的指定罪行,《截取通訊及監察條例》亦將適用,令執法機關可依法更有效搜集這類高度隱蔽犯罪活動的證據。

(來源:大公報 記者:易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