議員提訂立「沒有保護罪」 孫玉菡:先切實做好強制舉報虐兒機制

【點新聞報道】今日(28日)立法會會議上,樓家強議員就虐兒個案向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孫玉菡提問,指近期虐兒個案呈上升趨勢,當局會否在定期檢視《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成效的同時,研究訂立「沒有保護罪」;針對照顧者有濫用藥物和家族暴力傾向等存在高風險的家庭,當局現時有何主動識別和及早介入機制;會否加快建立「社福數據分享平台」,利用人工智能及早識別具高風險的家庭以精準應對;當局有何機制和措施,在打擊部分綜援受助家庭的不合理高消費行為的同時,保障所涉兒童的基本生活需要不受綜援可被調整或停止發放所影響?

孫玉菡表示,政府一直致力促使及早識別及介入懷疑嚴重虐待兒童個案,《強制舉報虐待兒童條例》(第650章)(《條例》)已於今年1月20日起實施,強制指明專業人員在工作過程中察覺有合理理由懷疑兒童正遭受嚴重傷害,或正面對遭受嚴重傷害的實際風險,必須在切實可行的範圍盡快舉報。《條例》實施順利,反應正面,成功加強社會對保護兒童的關注,並確立了政府在立法、宣傳、公眾教育、為強制舉報提供相關訓練等範疇的工作成效。

法律改革委員會在2021年9月發表的報告書中建議訂立「沒有保護罪」,這項立法建議與《條例》的政策目標一致,因為兩者皆強制某些類別的人員採取合理步驟保護兒童免受嚴重傷害。在現階段,政府會先切實做好強制舉報虐兒機制的相關工作,包括持續監察強制舉報機制的運作情況、確保相關的緊急安置及專業支援等配套充足,並繼續為指明專業人員提供所需訓練。政府會從中累積經驗並審慎考慮如何進一步加強保護兒童,並會繼續透過宣傳教育工作,將保護兒童意識植根於市民大眾心中。

孫玉菡說,政府一直多管齊下加強識別及支援高風險家庭,以強化兒童及家庭支援網絡,達至保護兒童的目標。為保障幼兒的安全和健康發展,政府於2005年起建立機制,由社會福利署(社署)、衞生署、醫院管理局和教育局共同推行兒童身心全面發展服務,透過衞生署轄下的母嬰健康院、醫管局轄下的醫院及社署的綜合家庭服務中心等相關服務單位的合作平台,盡早識別育有初生至五歲幼童的高危家庭的各種健康及社福需要。在機制下,被識別為有需要的兒童及家庭會獲轉介至相關的醫療或福利服務單位接受適切的跟進服務。

為加強支援有親職需要的家庭,政府已於今年成功設立4間社區親子中心,透過遊戲為本的方式促進親子互動及教導家長正向育兒方法,並轉介有其他需要的家庭接受適切的政府及社區服務,從源頭預防虐兒。此外,全港現時共有65間綜合家庭服務中心及兩間綜合服務中心,按「兒童為重、家庭為本、社區為基礎」的路向,提供一系列預防、支援和補救性的福利服務,以加強家庭照顧及管教兒童的能力。

施政報告宣布,政府會分階段建立「社福數據分享平台」,整合相關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的社福數據,利用人工智能及早識別高風險人士或家庭以提早介入和精準應對,盡可能把處理時機前置至問題可能發生之前或初期。透過數據分析,希望可以更科學地實現精準支援、資源配置及服務調度,推動落實由「被動回應」走向「主動識別、精準幫扶」。政府在設計平台時已把保護兒童列為重點工作之一,期望未來可藉數據分析精準識別高風險個案並及早介入處理,目標是於明年上半年聯同個別政府部門及非政府機構試行數據整合和分析,然後逐步擴大平台的應用。

至於綜合社會保障援助(綜援)計劃,是為因年老、患病、殘疾、單親、失業、低收入或其他原因,而在經濟上無法自給自足的人士提供最後安全網,協助他們應付基本生活需要。綜援計劃設有嚴謹的經濟審查,包括入息和資產審查,以確保公共資源用得其所並防止濫用。事實上,各綜援受助人及其家庭的情況與實際需要均有所不同,他們的生活及消費模式不能一概而論,難以對綜援受助人的消費行為定下劃一的限制。

即使如此,政府對濫用綜援採取零容忍態度。如市民發現任何人士涉嫌濫用綜援,可向社署舉報。社署會積極跟進每宗舉報。同時,社署一直採取多方面措施主動打擊濫用綜援,包括定期和按需要與其他政府部門和機構核對資料、按風險為本原則定期覆檢已批核個案以及主動調查等。如經調查後確立個案有詐騙成分,社署會果斷跟進,並將嚴重個案轉交警方調查及按情況提出檢控。社署亦會向相關人士追討多領款項。如任何人士(包括兒童)因被停發綜援而導致有其他福利需要,社署會在合適的情況下轉介個案至適當服務單位作後續跟進協助。

(大公文匯全媒體記者蕭景源報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