印尼削減對新加坡天然氣出口 黃循財促履行商業合約
【點新聞報道】印尼森林和泥炭地火災造成周邊區域空氣污染,引爆印尼與鄰國的外交齟齬。針對印尼周六起削減對新加坡的天然氣出口,新加坡總理黃循財昨日(25日)強調,相關天然氣供應受商業合約約束,各方必須履行承諾,新加坡天然氣進口商將採取必要行動維護權益。與此同時,獅城向10間當地註冊企業發出法律通知,要求披露資料以確認它們是否導致或加劇煙霾問題。
印尼上游石油和天然氣監管機構負責人喬科上周五宣布,翌日起每日削減對新加坡的天然氣供應310億英熱單位,約相當於87.8萬立方米,涉及納土納及蘇門答臘兩個產區,分別每日減供150億及160億英熱單位。削減的天然氣將轉供峇淡島、民丹島及蘇門答臘島發電,以滿足國內能源需求。
對此,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表示,根據本地進口商通報,未來18天每日減供量為170億英熱單位,佔全國每日天然氣需求不足2%,不會影響整體電力供應。有關數字低於印尼公布的每日310億英熱單位,原因未明。當局指出,星印兩國現有天然氣供應合約要到2028年底才屆滿,進口商將與印尼供應商釐清是否違約,必要時根據合約條款採取追索行動。
獅城約有高達95%的電力依賴天然氣發電,去年進口的天然氣中,43%來自印尼與馬來西亞。總理黃循財昨日在執政人民行動黨幹部大會上說,新加坡希望各方履行商業合約下的承諾,該國天然氣進口商將採取必要措施保護權利和利益。
他說,新加坡早已投資興建液化天然氣接收設施,從不同國家進口天然氣,減少對跨境輸氣管道的依賴。他指出,長遠而言不能只着眼天然氣,必須探索更清潔、能全天候穩定供電的能源。
今次減供正值印尼與鄰國因跨境煙霾問題再起爭議。印尼總統普拉博沃早前嚴詞斥責部分「喜歡侮辱」印尼的國家。印尼下游產業與能源轉型統籌部長巴赫里爾上周四說:「別在有求於人時跑來乞求,卻在其他可協商的問題上,像個毫無教養的親戚。」雅加達經濟學者維查揚託對《聯合早報》說,從減供時機及官員言論判斷,政治考量可能比單純的經濟因素更為突出。
另一方面,獅城亦就印尼林火引發的跨境煙霾加強調查。國家環境局上周五援引《跨境煙霾污染法令》第10條,向10間在新加坡註冊、涉及印尼棕櫚油或林業業務的企業發出法律通知,要求最遲於11月2日提交土地特許經營權位置、關聯企業及防火滅火措施等資料。
律政部宣布籌組由律師、審計及調查機構組成的專家團協助調查。法律學者指第10條着重調查取證,若不遵守法律通知,相關企業代表可被罰款最高5,000坡元(約3.1萬港元),或/及監禁最長一個月。新加坡管理大學法律學者陳慶文則表示,若關鍵證據只能在印尼取得,當局可能難以可靠掌握證據,令跨境調查及執法面對障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