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深度|充電寶安全嗎?選購及使用禁忌一文睇
【點新聞報道】外置充電器(充電寶或尿袋)早已成為不少市民外出的必備用品,然而由港鐵車廂到公共屋邨,再到私家車,本港近期接連發生懷疑涉及外置充電器的起火事故,引起公眾高度關注。點新聞邀請專家解畫充電寶起火的常見原因,並請消委會教路如何購買和使用。
充電寶起火頻發 私人單位及公共交通皆藏隱患
本月13日清晨,慈正邨正安樓一單位起火冒出濃煙,男住戶面部燒傷,另有約250名住戶疏散,消防將火救熄,警方初步調查相信是充電寶過熱起火,火花燒着床單引致。本月7日,觀塘翠屏北邨一個單位發生火警,70多人疏散,一名13歲少年險境中爬出窗外逃生,危坐在冷氣機上,其吸入濃煙不適被送院,事件初步相信是充電寶短路起火。
類似充電寶起火事件還發生在私家車上。本月9日,停泊在長沙灣元州街的一部有線新聞採訪車內有充電寶起火,一名男攝影師手、腰腿近臀位置被燒傷送院。
今年3月3日下午,更有一輛比亞迪(BYD)電動私家車在路上突然起火焚毀,調查亦顯示為充電寶起火引致。
公共交通亦逃不過充電寶起火的危險。本月6日早上,港鐵屯馬綫一輛往烏溪沙方向的列車行駛至荃灣西站時,一名男乘客放在包內的充電寶突然冒煙起火。男乘客緊急將充電寶丟在地上並報警求助,約400人被疏散至月台,幸好事件無人受傷。
老化、撞擊、高溫易觸發「熱失控」起火
充電寶大多採用鋰電池,其最大安全威脅是熱失控。據消費者委員會(消委會)數據顯示,截至今年3月,消委會過去3年共接獲12宗有關充電寶安全問題的投訴,主要涉及產品發脹及充電時產生高溫等情況。
香港理工大學建築環境及能源工程學系助理教授袁震然指出,電池內部溫度達到70℃便踏入熱失控警戒,若升至120℃至150℃,電池內部隔膜會融化失效,造成正負極短路,從而引發起火甚至爆炸。他提醒,電池老化、多次跌撞、高溫環境中使用、邊充邊用等均容易觸發風險,而充電寶出事前,通常會出現膨脹、釋出異味等現象。
袁震然還提到,其實現在部分充電寶已具備電池熱管理系統、異常自動斷電裝置及阻燃外殼,可監控溫度、及時截斷電源、減緩火勢蔓延。還有部分廠商會利用人工智能(AI)技術預測電池老化狀況,提早向用家警示潛在危機。他分析指,未來外置充電器的研發重點方向為固態電池,相比於現時的「液態電解液」電池,固態電池的穩定性更高,能大幅降低爆炸風險。
消委會提醒
香港目前未有為充電寶(行動電源)制定強制標準,但市面合法銷售的USB快速充電器受《電器產品(安全)規例》規管,並須符合機電工程署標準;而外置充電寶則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由海關負責把關,且大多具備IEC 62133國際安全標準認證。
但過去三年,外置充電器起火的事故呈上升趨勢。2023年至2025年期間,消防處每年分別處理27宗、36宗及59宗涉及外置充電器起火的事故,事故成因主要是電池故障,例如短路或過熱等,個別外置充電器起火的事故甚至發生在垃圾收集房、垃圾車、轉運站或堆填區。
事實上,環保署自2005年起,已經與業界共同推行「充電池回收計劃」,這是香港首個由業界自資營運的自願性生產者責任計劃。截至2026年4月,該計劃在全港約4500個電池回收點,共回收約1200公噸充電池。消委會提醒,消費者若需棄置外置充電器,應先把外置充電器的輸出及輸入端口貼上遮蔽保護膠紙(皺紋膠紙),然後送往指定的公眾回收點。
至於購買方面,消委會提醒消費者應從信譽良好的商店購買標示清晰及資料完整的外置充電器,相關標示應包括製造商名稱、產品規格,以及所具備的相關安全認證,例如內地的3C或歐盟的CE標誌,同時應注意保留交易憑據(如發票、收據、電子明細)和保用證等文件,以便向銷售商或代理商作出跟進。若消費者懷疑產品有安全質量問題,可以聯絡香港海關跟進處理。
而在使用方面,消委會給出以下建議:
·放陰涼處,0℃以下或35℃以上停用;
·充完電盡快拔插頭;
·長期不用避免滿電儲存;
·無人看管或睡覺時停用,使用時放視線範圍;
·過熱或電池膨脹,立即停用並正確棄置。
(點新聞記者陳子萌報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