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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周永康仍借「佔中」吃人血饅頭太可恥

文/陳凱文

2014年的9月28日,香港爆發了所謂「佔領中環」的政治風波,反對派發動群眾非法堵塞香港市區的主要幹道達79日,最終在警方清場下收場。獲美國官方支持的「自由亞洲廣播電台」,在8年後訪問當時主要搞手之一的周永康,吹噓這場違法「佔中」風波是「香港人抗爭的啟蒙」,又指自己在2019年修例風波被平息之後,決定「重回倡議和支援的前線,繼續當年未完成的心願」云云。

即使站在反對派的角度來看,這篇違法「佔中」風波的回顧訪問,都能看出作為主要搞手的周永康,猶如魯迅筆下的阿Q一樣,利用「精神勝利法」自欺欺人。先說所謂違法「佔中」對「香港人抗爭的啟蒙」作用,這是自吹自擂。無論是八年前的違法「佔中」,還是三年前的修例風波,都是只有反對派的支持者積極響應,站出來反對他們胡作非為的港人,從來不在少數,周永康將他們的行動描述到貌似獲得整體港人支持一樣,實在是誇大其辭。

其次是所謂的「啟蒙」作用,實際上是帶領整個反對派走上歪路、死路。事實上,香港在2014年爆發違法「佔中」之前,縱使中央可能已知香港存在維護國家安全方面的法律缺位,亦知道當時的選舉制度如被有心人利用,港府有可能需要面臨癱瘓的情況,但是從中央當時仍願為了香港落實普選,主動作出「8·31決定」的情況,便能看到中央當時仍視反對派為人民內部矛盾,並盼望上述法律和選制缺位,能在「港人治港」的方式自行修補和完善。

究其因由,反對派在2014年之前,雖是為了鞏固票源,經常為反對而反對,但他們表達反對意見的手段,仍以合法的和平遊行與集會為主,即使有少數立場相對偏激的反對派議員,在議會內發動「拉布」,但總算是不違法。當時的中央亦多次主動跟反對派溝通,並在有商有量的基礎上,接納了反對派提倡的「超級區議會方案」,假如反對派在當時堅持選擇良性互動,下場便會跟今天不一樣。

事實上,中央當時提出的「8·31」政改決定,既符合基本法相關規定,亦能讓市民一人一票普選特首,同時有普選特首之後立法會可以實行普選的路線圖。雖然對反對派來說,「8·31」決定下的提名委員會產生方法,不利於他們贏取特首選舉,但中央從沒說過提名機制未來不能更改,所謂「袋住先」對他們更為有利。然而,反對派選擇接受了戴耀廷的違法「佔中」主張,以為可以透過違法手段癱瘓香港社會,倒逼特區和中央政府接受他們的政改主張,自此便走上了歪路。

此話何解?任何一個不存政治偏見的人,都會知道任何一個國家的政府,均不可能在違法手段的脅迫之下讓步,因為這種手段的背後邏輯,便是為求目的可以不擇手段,甚至罔顧法紀。政府一旦讓步,便會傳遞出錯誤訊息,他日任何人有不同政治訴求,便會爭相仿效,社會秩序乃至整個法治制度將蕩然無存。當時特區政府能容忍他們堵路幾個月,等對方發現堵路無用而潰散之後再清場,已屬以極其溫和的手段處理。

奈何反對派不知悔改,所謂的反省和檢討,反而是得出手段不夠激烈的結論,導致他們在修例風波之時,明明政府已經宣布擱置修例,仍選擇得寸進尺,並慫恿其支持者以黑暴手段,逼使政府讓步。黑暴手段不成,則公然勾結境外勢力,慫恿對方制裁中央和特區政府官員,同時又利用原有選制上的漏洞,意圖以「攬炒」方式癱瘓政府。可以說,若非反對派無所不用其極,甚至公然叛國的話,中央也不會被逼使出連環拳,制定香港國安法和決定完善選制。

由是觀之,八年前的違法「佔中」風波,是反對派走上歪門邪路的開端,到了他們在修例風波期間公然勾結境外勢力,則令中央視他們為不容妥協的「敵我矛盾」,今天走上樹倒猢猻散的局面,只能說是咎由自取。如今,周永康依舊不知反省,還要一邊躲在太平洋的另一端,一邊繼續藉着他的違法「佔中」主要搞手身份,吃其「同路人」的人血饅頭,並把自己淪為境外勢力鷹犬的行徑,吹噓為「重回倡議和支援的前線」,實在是恬不知恥。

(作者為全國港澳研究會會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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