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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毒」書該禁 邪教法輪功更應滅

文/文瑜

香港社會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回復穩定、撥亂反正,但香港文匯報今日(22日)報道,旺角多家樓上書店仍然堂而皇之售賣公然美化「港獨」、煽動暴力的書籍,延續攬炒派對特區和中央政府的「軟對抗」。反中亂港分子死而不僵,更有一個披着宗教外衣的「大本營」未被取締,那就是——法輪功。

法輪功早被內地定性為邪教,卻長期在香港活躍。其主辦的《大紀元時報》長期捏造事實、造謠生事。在去年修例風波中,《大紀元時報》渲染所謂「黑警殺人」、「爆眼女」等謠言不遺餘力,比已成歷史的「毒果日報」有過之而無不及。

哪怕現在黑暴已平息,法輪功也長期偽造內容,誹謗中國政府。最搞笑的是《大紀元時報》長期在主頁刊登所謂「退黨」人數,並且每日更新,最新數字已超過3.85億人,殊不知中國共產黨全體黨員也只有9000多萬,何來會有數億人退黨?法輪功造假誅心到失去理智。

如果說社交「黃」媒是毒害一些青少年的心智,那麼法輪功對中老年人的毒害有過之而無不及。法輪功長期通過僱傭或者忽悠的形式,找人在街頭派發報紙、單張,對象更以中老年人為主。在此過程中,多少人耳濡目染,誤以為真,對國家和香港產生了錯誤的印象。

不僅如此,法輪功還長期勾結外力,有內部人士之每個月會台灣和美國資金支持。去年底《紐約時報》也曾發表長篇調查文章,指法輪功在2020年美國總統大選期間發布針對美國民主黨和不利中國的陰謀論。可見法輪功就是一個海外反華勢力海外國家的工具,對國家安全的危害不僅僅局限於香港。

23條立法可取締邪教法輪功

香港文匯報曾在上月踢爆,早年因顛覆國家政權被公安部定性為邪教的「真佛宗」盤踞香港,招搖撞騙。當時資深大律師、行政會議成員湯家驊表示,香港已實施香港國安法,倘有組織危害國家安全,特區政府仍有法可依取締邪教。那麼既是邪教、也是「黃」媒的法輪功又該當何罪呢?

其實特區政府早在20年前就研究處理法輪功,在2001年2月立法會民政事務委員會邀請各宗教團體舉行特別會議,佛聯會釋衍空法師便指出,邪教是嚴重問題,作為有責任的政府,應對該那些「高度危險教團」作出密切注視。

香港國安法雖能打擊危害國家安全的行為,但特區打擊邪教的法律尚未完備,其中一個完善的途徑就是進行基本法第23條本地立法。早在2003年特區首次提出立法的時候,就計劃加入條文規定,當證明有組織被國家取締,保安局局長可以取締有關組織,任何人支持該組織運作均屬違法,最高可判罰10萬元及監禁3年。

既然現在保安局局長鄧炳強已經說到了23條立法的「最佳時機」,那麼政治邪教法輪功的日子,想必不遠了。

(作者為時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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