殺人凶嫌有意投案自首,折騰近兩年竟不得其門而入,這種荒唐事大概只會在台灣上演。引發香港修例風波的「台灣殺人案」疑犯陳同佳赴台自首一事,近日因死者潘曉穎的母親公開要求與陳同佳及聖公會教省秘書長管浩鳴、保安局局長鄧炳強等人於今日在政府總部外會面對質,再度引發港台媒體關注。而事件關鍵「解鈴人」的台灣行政當局最新回應仍是「此案涉及台港雙方管轄權及相關公權力的行使,必須先由雙方政府談好相關事宜,才有陳嫌來台入境問題」。顯然,民進黨政府為了達到強化所謂的「主權」目的,不惜要把這齣「政治荒誕劇」演到底,陳同佳赴台自首仍無解方。
2018年情人節於台灣殺死懷孕女友的港人陳同佳,於2019年10月23日在港就「洗黑錢」罪刑滿出獄後,即多次表達赴台自首的意願。而期間台當局的態度卻反覆無常,出爾反爾。從最早的「隔日派司法人員前往香港帶回陳同佳」,到質疑「港府的責任感和陳同佳的真實意願」,以及宣稱「台灣刑事警察局跟香港警務處已建立單一聯繫窗口,如果陳嫌確定要來台灣面對司法,隨時可以透過這個窗口聯絡,一切依法辦理」,直至去年10月台行政機構負責人蘇貞昌聲稱,不會容許陳到台灣「自由行」,如他要自首,港台政府「就好好地談」。至此,民進黨當局為陳同佳赴台自首設下無法企及的「政治門檻」:兩地須有司法互助機制,疑犯才能來台。
點新聞網多次評論指出,批准疑犯入台簽註並讓其赴台自首本是最簡單的處理方法,但民進黨當局基於政治盤算,欲借助一樁刑事案件,強逼香港特區政府與台灣展開「政府對政府」協商,以強化所謂的「司法主權」及「台灣獨立的政治地位」,而港府基於「一中原則」,根本不可能予以配合。台當局明知兩地法律及政治現實差異卻還要繼續操弄強人所難,把一件簡單的提供入境方便問題上升為「政治問題」,無非是對陳同佳事件做最後的政治壓榨,亦讓陳同佳自首難以成行。
一個隨時想着撿政治便宜,視司法正義如敝履的政府,不怕找不到冠冕堂皇的理由推諉責任。陸委會今天聲稱「對於被害人家屬亟欲將犯嫌繩之於法的悲痛心情感同身受,也有決心實現司法正義,還給他們公道」,若真有此善心真心,民進黨當局就應該放棄在陳同佳自首一事上政治操作,拿出實際行動,化繁為簡,盡快批准陳同佳赴台簽注,讓陳同佳接受司法制裁,讓遲來的正義得以彰顯,讓死者潘曉穎得以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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