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方國安處起訴長期反中亂港的支聯會7名常委違反香港國安法,其中支聯會主席李卓人、副主席何俊仁和鄒幸彤及支聯會被控「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鄒幸彤及4名常委梁錦威、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另被控「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今早(10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首次提堂,由國安法指定法官、署理總裁判官羅德泉主理。
在處理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後,法庭繼續處理「沒有遵從通知規定提供資料」罪。案件下午進行答辯,眾被告均有保釋申請,控方反對5人保釋,羅官聽畢雙方陳詞後拒絕5名被告保釋,梁錦威放棄8天覆核權,鄒幸彤、鄧岳君、陳多偉及徐漢光則保留覆核權利。
控方今午開庭時表示準備好答辯,並提及徐漢光早前曾入稟高等法院提出司法覆核,當中要求法庭就支聯會被指為「外國代理人」作出裁定,提及會否待法庭裁決後再答辯。眾被告表示已準備好答辯,鄒幸彤則聲稱指控沒有足夠控罪元素。
羅官開始擬定日期作審前覆核,控方透露將有約10至15名控方證人,須時索取口供及準備文件。羅官指本案流程較預期快,把案件押後至10月21日作審前覆核,下令控方於4星期內向辯方遞交證人口供及相關文件,雙方於審前覆核一星期完成聯合問卷。
而「煽動他人顛覆國家政權」罪的案件,羅官將案件押後至10月28日再審。李卓人及何俊仁沒有保釋申請,鄒幸彤保釋申請被羅官拒絕,鄒保留8天覆核權,於9月15日處理保釋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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