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宗被控違反香港國安法案件,被告唐英傑昨日在高等法院,被裁定煽惑他人分裂國家及恐怖活動罪罪成。而危險駕駛導致他人身體受嚴重傷害罪的交替控罪則毋須處理。案件押後到星期四(29)上午,聽取求情。根據《香港國安法》,煽動分裂國家罪情節嚴重者可被判監5至10年。至於恐怖活動罪,最高可被判處終身監禁。
被告唐英傑,報稱侍應。他被控去年7月1日駕駛插有「港獨」中英標語旗幟的電單車,在灣仔衝向警方防線,撞傷3名警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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