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18歲男學生去年元旦參加非法遊行時,因向警方水炮車擲磚被捕,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其後上訴覆核刑期。高等法院今日(10日)改判被告須羈押於勞教中心。
上訴庭表示,考慮被告的更生計劃、案件嚴重性、更新中心及勞教中心等報告後,判被告須羈押於勞教中心,刑期稍後公布。法庭認為,被告考慮就讀的高等學院有別於中學,有彈性向學校申請延遲入學,又指判處勞教中心可成為誘因,讓被告在中心內表現更好,爭取盡早釋放。
被告早前承認刑事毀壞及管有物品意圖損壞財產罪,被判18個月感化令,律政司認為判刑過輕,建議改判拘禁式刑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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