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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港大學生會的不歸路,還能走多遠?

文/黎岩

香港大學校方今日(30日)中午發出嚴正聲明,強烈譴責港大學生會之頻繁的偏激言行。聲明指出,香港大學學生會近年行事日趨政治化,多次利用校園作為政治宣傳的平台,公開發表煽動性並可能涉及違法的言論,對大學作出失實指控,破壞多年來與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學的整體利益和聲譽蒙損。大學對其偏激的言行予以强烈譴責。

大學聲明稱,基本法作為香港法治的基石,在保障大學學術自由、個人言論表達自由和結社自由的同時,也有保護國家安全的條文,大學不是法外之地,亦有責任維護全體教職員和學生的福祉,不能容忍作為獨立社團的學生會一方面利用學校提供的服務和場所,另一方面則漠視校方的勸喻和整體港大社群利益,其所作所為給大學帶來違法風險。因此,大學必須釐清與學生會之間的法律責任,現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並會因應情況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措施。

香港大學今日的聲明,可以說是點出了學生會長期存在的問題的實質。港大聲明首先指明了學生會所存在的問題:一是行事日趨政治化,背離學生會的職守與遵旨;二是多次利用校園作為政治宣傳的平台,公開發表煽動性並可能涉及違法的言論;三是對大學作出失實指控,破壞多年來與校方建立的互信,令大學的整體利益和聲譽蒙損。因此,大學對其過往長期奉行的偏激的言行予以强烈譴責。亦由此,大學作出如下決定,一是必須釐清與學生會之間的法律責任,意味著大學不會為學生會的違法行為背書承擔責任,二是決定不再代學生會收取會員費用;三是不再為學生會提供財務管理服務;四是收回學生會會址及其他設施的管理權;五是會因應情況在有需要時採取進一步措施。作為大學的管理者與法定責任人,校方的有關決定合法合規合理合情。港大學生會在面對如此大是大非的問題面前,理應面壁思過認真反省痛改前非。

本專欄4月12日曾發文「大學非法外之地  學生會更非無冕皇帝」,文章明確指出,在法律面前,沒有特區,更沒有法外之地。葉芷琳一夥天真地以為自己是天之驕子,是港大學生會會長,身處法外之地,警方難奈其何,一有風吹草動,大不了在國際社會喊冤叫屈,打壓學術自由,因此幻想警方,尤其是國安公署會投鼠忌器,有所顧忌,放自己一馬。葉芷琳太傻太天真,被美國佬英國佬當槍使不以為恥反以為榮,倒是真的以為自己是金罩護身的無冕皇帝,輕則耽誤了自己的大好前程,重則擁抱周庭梁天琦,與他們在監獄促膝談心悔天怨地,漫漫長夜,以淚洗面矣。

其實,香港大學早在4月10日就曾發表聲明,指斥香港大學學生會在4月7日「關於政制的言論,不能代表全體學生,更不能代表香港大學的立場。大學對他們發表情緒化的政治宣言,表示強烈不認同。」港大又重申校方和學生會是兩個獨立的團體。聲明中說:「港大學生會是獨立於香港大學的註冊社團;校方正全面審視大學與學生會的關係,以便釐清責任,加強校園風險管理。」最後港大以「任何人必須尊重法律,對自己的言行負責」作結。

《人民日報》4月19日亦曾發表一篇836字的評論,義正詞嚴地表明:港大學生會「這些人根本不是什麼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點名批評香港大學學生會抹黑國安教育,已到了非管不可的時候。文章指,港大學生會日前發表公開信,抹黑港大推行國安教育課程是「斷送院校自主」、「愧對學士先賢」,批評是挑釁、抹黑「一國兩制」和破壞憲制秩序,形容港大學生會以往在刊物《學苑》雜志刊登「港獨」文章,又舉辦美化黑暴的畫展,在反中亂港的邪路上早已劣跡斑斑,質疑他們不是學生,而是藏匿在校園中的暴徒。文章又指香港教育誤入歧途,必須經歷大刀闊斧的改革,需要猛藥去痾,去除象牙塔中的「惡瘤」,令毒教師、毒學生失去存身之所,正告校園中的亂港分子「玩火者必自焚」。

梳理葉芷琳的往績,大家會發現她其實是美國刻意裁培出來的「港獨會長」。據傳媒報道,2019年1月,葉芷琳和今天已銷聲匿跡的城大學生邵嵐參加美國在德國柏林舉辦的訓練營,獲主持人讚許,視之為「未來青年領袖」。果然在數月後的2020年5月,葉芷琳便「上莊」,成功當選香港大學學生會會長。在競選時,由於《香港國安法》尚在制定中,葉芷琳「一莊」等同學已大放厥詞,攻擊香港國安法,又聲稱「香港獨立是對港人來說最為理想的出路」。上任後,在國安法生效時,葉又和其他學生會發表「七一宣言」, 「呼籲市民放棄幻想,七一是爭取民主的唯一機會,要抗爭到底,誓與香港共存亡。」有媒體指出,煽動非法集會,秉承「港獨」口號為自己意志,是典型的分裂國家行為,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第二十條第一項,屬分裂國家罪。2020年8月10日黎智英被捕及壹傳媒大樓被搜查後,港大學生會竟在8月14日豪擲18.8萬港元在黃媒《蘋果日報》刊登頭版廣告撐黎智英,更令人瞠目結舌。

其實早在2014年非法「佔中」時,港大學生會刊物《學苑》已有文章把分裂國家的內容包裝成「學術研究」和「言論自由」,其後又以「香港青年時代宣言」等話題博人眼球,公然播「獨」。2018年,時任港大學生會會長黃程鋒甚至在開學典禮上美化「佔中」暴徒為英雄,鼓吹新生「造反」;修例風波中,黃程鋒更聲稱撥款100萬元為港大暴徒提供法律援助。

劣跡斑斑臭名昭著,港大學生會的種種違法亂紀行徑早已令正義市民所不齒。香港大學今日的聲明不過是給予學生會的個別頭頭的當頭棒喝與善意提點。愛之深恨之切,對於自己門下的弟子,作為有教無類的大學,絕不希望這般乳臭未乾的黃口小兒身身陷囹圄,墮向監牢。校方的警示警誡可謂語重心長,可謂苦口婆心,可謂言之有預。

港大學生何去何存,如何戒「毒」,如何割「瘤」,社會各界拭目以待。為今之計,可能的結果是:

1.撤銷社團註冊,港大學生會是獨立於香港大學的註冊社團,依照現行法律,社團是歸警方管轄,香港警方完全有權力、有法可依地撤銷其註冊。

2.鑒於學生會會長等人一再違反學校禁令,校方立即予以開除警告等校規。

3.基於其違法行為,可立即凍結其逾億元的資產,讓學生會頓時成無米之炊空中樓閣。

4.國安處行使國安法執法權力,勒令其刊物《學苑》停刊,並搜查其所藏納的各種黑暴「港獨」物件

5.國安處執行國安法,直接逮捕公然宣揚推動「港獨」的學生會頭腦。

香港國安法頒行將近一年,反中亂港分子聞風喪膽,雞飛狗走,全因為他們做賊心虛,深知罪孽深重,深知法律威嚴。香港國安法絕不是無牙老虎,對港大學生迄今未予執法,並非是在默認他們的犯罪行徑,而是心存善念之間,期待這班不知天高地厚的青年學子,能夠認清形勢認清大局,認知國法認知法律威嚴,能夠洗心革面,能夠懸崖勒馬。雖然可能是幻想,但也是善意善心善良的幻想,這樣的善念善意可能還有遼闊的空間,但未必有無休止的時間。大學絕非法外之地,戴耀廷、梁天琦就是港大學生會的前車之鑒。已經走上不歸路的港大學生會,究竟還能走多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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