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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刮骨療毒 數一數大律師公會八宗罪

在香港回歸祖國以前,影響香港社會發展的唯有馬會與匯豐。在香港回歸祖國以後,影響香港安寧的唯有大律師公會與教協。一個仰仗當年港英殖民當局賜予恩准的道貌岸然的飄飄捲髮,打著法律精英的旗號,在回歸後的香港作威作福頤指氣使說三道四。一個利用特區政府被反中亂港分子綁架所造成的弱勢,肆無忌憚地綁架大眾市民,綁架香港教育體系,製「獨」販「獨」,毒害香港青少年。今日姑且先放過教協一馬,專門看看大律師公會的這班所謂精英們,如何與外國反華勢力沆瀣一氣,在反中亂港的邪路上越走越渾越走越遠。

在司法人員推薦委員會中佔有席位的香港大律師公會,由「佔中」至修例風波,乃至香港國安法出台,屢屢為反中亂港分子張目辯解,大律師公會的有關言行並不符合「愛國者治港」的原則,亦不利於促進香港的良政善治,尤其是社會上一直有聲音對該公會可以影響特區政府委任法官進而影響整個司法系統感到擔心。亦因此,社會各界紛紛質疑,大律師公會究竟還有否存在的價值?讓我們一起來數數大律師公會近年來的種種匪夷所思的「法治」言行。

其一,污衊警方過度使用不當武力,為暴徒鳴鑼開道

2014年非法「佔中」期間,暴徒長期佔領道路、大肆破壞市政設施,嚴重影響市民生活,甚至圍堵政府總部、衝擊立法會,在這樣的情況之下,大律師公會竟公然發表聲明譴責警方「向手無寸鐵的市民使用過度或不相稱的武力」,更顛倒黑白地稱警方所為對暴徒情緒「火上澆油」,甚至妄言「警方及檢控官需時刻表現體諒及適度克制」。作為香港法治體系的權威精英,居然公然干預妨礙司法公正,干擾檢控部門檢控刑事案件,呼籲檢控官手下留情。

其二,公開讚美暴徒,喪失法律工作者的基本底線

在2016年旺角暴動案中,陪審團已經裁定「港獨」分子梁天琦暴動罪成的情況下,時任大律師公會副主席的蔡維邦作為其辯護律師,替其求情時居然大讚梁天琦的行為是「承擔市民責任、為民主及香港社會未來捨身打拚」,更胡言亂語「香港在民主路上大倒退」。蔡維邦不僅僅喪失了作為一名律師作為一名公民的做人底線,更加將法治綁架於政治至上,用固有的政治立場曲解刑事案件,蓄意將司法行為政治化,扭曲香港法治精神。

其三,蔑視法治秩序 公開稱讚暴力犯罪行為

在修例風波中,2019年7月暴徒闖入立法會,大律師公會竟稱「無需提醒公眾守法及保持社會秩序的重要性」,更稱暴徒的行為是「珍視及熱誠地捍衛香港的法治」,若政府拒絕妥協即是「違背法治精神」。而在暴動持續數月後,大律師公會非但不譴責暴徒違法,反而污衊譴責警方使用過分武力、以暴力對待示威者,「削弱公眾對警隊的信心」。大律師公會視法治秩序如無物,公然為犯罪暴行張目,公然煽動仇恨仇視維護法治正義的執法隊伍,這哪裏是法治人員,根本就是淪落為與暴徒稱兄道弟的幫兇。

其四,犯上作亂,歪曲指責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錯誤」

2019年11月19日,對於高等法院原訟庭裁定禁止蒙面規例不符合基本法,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理正詞嚴地指該判詞不符合基本法,只有全國人大常委會有權判定香港法律是否符合基本法。大律師公會竟然聲稱法工委的說法是「錯誤的」。大律師公會長期以來以法蒙法,以法混法,以法反法,他們眼中的法,完全是承襲了港英殖民普通法體系的殘渣剩水,用他們自己的法度尺度曲度解讀全國人大常委會頒行的憲制性決定決議,並且大言不慚地指責是「錯誤」。大律師公會的幼稚無知可謂到了無法無天的可笑程度。

其五,肆無忌憚地抨擊香港國安法,挑釁全國人大的憲制權威

去年6月國安法出台,眼見香港止暴制亂指日可待,大律師公會竟然大肆抨擊國安法與基本法「條文不一致」,連國安法解釋權屬於全國人大常務委員會這一基本的憲制常識,也被大律師公會批評為「削弱司法獨立」,甚至妄言國安法損害香港高度自治及「一國兩制」。大律師公會知道今時今日仍不清楚,香港特區之屬權屬國,完全罔顧香港特區中華人民共和國管轄下的一個地方自治特區,完全罔顧大律師公會的身份,以自己為特區一個專業組織的身份居然挑釁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威,企圖否定全國人大常委會頒行的法律與決定,蚍蜉撼大樹可笑不自量,大律師公會的令利智昏於此可見一斑。

其六,妄言修改國安法,煽惑暴徒仇恨仇視中央

今年新任大律師公會主席的夏博義甫上任即口出狂言要修改「侵蝕法治、損害人權」的香港國安法,公然對暴徒表示同情,抹黑律政司的正常提控、上訴為「過份進取」,更胡言香港「完全沒有民主」,試圖美化暴亂為「群眾運動」。既然香港沒有民主自由,請問,夏博義先生自投羅網來香港幹什麼?夏博義的所作所為,已經完全超出了主權國家對所轄境內各階層人士所從事活動的法律規限。夏博義妄言修改國安法的險惡用心其實就是徹底否定國安法,徹底否決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憲制權威,並藉此煽惑仇恨仇視中央政府。夏博義的所作所為完全觸犯了香港國安法,執法部門理所應當執法,將夏博義驅逐出境。

其七,直接干預司法公正,干預律政司檢控工作

2020年1月,持續大半年的黑暴罪案仍然此起彼伏,特區執法部門在極為克制免於事態擴大的被動情況下,執法拘捕了部分罪行猖獗的暴徒。時任大律師公會主席戴啟思卻在2020年法律年度開啟典禮致辭時稱,大部分被捕者品格良好,律政司不一定要檢控。戴啟思以其高高在上的特殊身份,公然稱讚被逮捕的暴徒品格良好,施壓律政司不要檢控甚至放棄檢控。其言行明顯地干擾執法部門執法,明顯地妨礙司法公正。

其八,勾連境外反華勢力,與境外反華勢力沆瀣一氣

夏博義與戴啟思、香港大學法律學院教授陳文敏在上世紀90年代成立「香港人權監察」,並成為首任主席。該組織曾被踢爆長期收受來自NED合共高達1500多萬港元撥款。近年有機密文件揭露,受美國政府資助的美國國家民主基金會,1994年起以旗下國際事務民主協會(NDI)等名義,資助反對派組織和反中亂港活動多年。戴啟思、夏博義之流顯然與上述反華組織裏應外合脫不了干係。大律師公會的前後幾任頭頭,肆無忌憚地勾連外國反華勢力,接納境外反華勢力的資助並用以推動反中亂港罪惡圖謀,從法理上從情理上都已經實實在在觸犯了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他們是大律師公會推舉出來的首腦,代表著大律師公會,從這個意義上講,大律師公會作為一個專業機構一樣涉嫌共同犯罪,應該承擔法律責任。

更為離譜的是,夏博義為英國自由民主黨資深成員,他於2018年獲選為牛津市聖瑪格麗特(St Margaret)選區議員,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後才不得不宣布辭任英國牛津市議會議員一職。梁振英當時在社交媒體平台上發帖指出:「香港大律師公會主席位高權重,竟然是由英國的市議員兼任,香港到底是誰家天下?夏博義心向何方?這是滑天下之大稽,荒天下之大謬。」香港法學交流基金會主席、大律師馬恩國亦指出,夏博義獲提名參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時,未有向會員和公眾披露所屬政治聯繫,有機會觸犯《防止賄賂條例》,敦促廉政公署徹查。民建聯立法會議員葛珮帆表示,夏博義作為英國政黨前議員,竟有份提名香港法官,其提名之人極有可能同樣「政治立場行先」,如此荒唐的司法程序必須進行改革。她進一步指出,香港至今仿效英國保留「大律師」是毫無意義,既增加訴訟費用,又給予部分人過高權力,實屬巨大漏洞。她直言「大律師公會根本就不應該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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