點新聞 |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每日點新聞 點解香港事
下載APP
標籤

講真D|完善制度應一併取消區議員對在囚人士的公務探訪權

文/馮煒光

全國人大副委員長在介紹完善香港選舉制度時,提出了以選舉委員會(選委會)為重要抓手。有消息盛傳「區議員互選117個選舉委員會議席」安排會取消、立法會5個「超級區議員議席」會取消,連帶由區議員互選的1個議席也會取消,其理據是讓區議會/員重回其「非政權的區域組織」的本位,區議員應心無旁騖地「接受政府就有關地區管理和其他事務的諮詢」,既然是「非政權組織」、「被諮詢」角色,那為何要有權去選特首?為何又有權成為立法會議員?

除了把區議員和政權性組織(如選委會、立法會)切割外,有一點大家可能會遺忘的是:區議員公務探訪在囚人士的權力,這權力應趁今次完善制度,一併廢除。

黃絲區議員現在是以《區議會條例》中有關區議會的職能為依據,其中61條(1)是「影響有關的地方行政區內的人的福利的事宜」向政府提供意見。「公務探視權」其實是把這一條的職權無限延伸。正本清源,區議會是《基本法》內「被諮詢組織」,為何會享有立法會議員/太平紳士的相同權利?

更重要的是:不明確取消這個公務探訪權力,全港有逾400名區議員,懲教署同事會不勝其煩。透過公務探訪,區議員可以探望報住在他選區內的在囚手足,不用佔用在囚人士的家人或朋友名額。

這裏的紕漏是:黃絲/黑暴/「港獨」區議員可以利用「公務探訪」來為在囚人士「打氣」,尤其是那些名不見經傳的黑暴,他們受黃媒煽動,可能在獄中已經在深切反省;但透過黃絲/黑暴/「港獨」區議員的連番探訪,這些年輕人不斷受到「鼓勵」,他們不可能靜下來接受懲教署的「懲」和「教」,不能洗心革面,徹底放棄其暴力/「港獨」思想。因為他們會認為:我並不孤單,大家仍然是「齊上齊落」的,「革命」仍有可能會成功,仍可以期盼「煲底見」。更重要的是:透過黃絲/黑暴/「港獨」區議員傳遞獄中訊息,反過來又「鼓舞」未被拘捕的黑暴年輕人。因為尚未被拘捕的黑暴年輕人會有一種愧疚感,會覺得「正在受的也不放棄,我自己不用受,反而放棄?這怎對得起手足?」由此可見,不堵塞區議員公務探訪這一渠道,只會令那近400名黃絲/黑暴/「港獨」區議員,成為宣傳隊、播種機;於是獄中獄外的「火苖」互相「鼓勵」,徐圖再起,問題不容小覷。

筆者由2008至2013年一直出任區議員,專心社區事務,廣受街坊好評,故成功連任;但筆者從來沒有使用過這「公務探訪」權利,因為街坊看重的是社區改善,而不是筆者去了監獄探訪多少次。在中央出手為香港完善選舉制度之際,期盼有關方面能加入「現時區議員所享有的一切與地區事務諮詢角色無關的職權特別是對在囚人士的探望權,一併廢除」,因為若沒有這一條,黃絲大狀隨時進行司法覆核,令懲教署更難處理。與其這樣,不如明確取消,斷了司法覆核這條路,讓懲教署專心去懲和教。誠如一位資深懲教人士所言:「全世界的監獄都是國家安全的最後一道重要防綫,若大家都不怕坐監,如何防止有人以身試法?故懲教處若輸了一宗法庭官司,其後果會十分嚴重。」大家還記得長毛的在囚人士留長頭髮的司法覆核案嗎!

若能徹底取消區議員對在囚人士的公務探視權,對港局的穩定,對在囚年輕人的悔過,對尚未被捕的年輕人的思想轉變,有積極意義。別小看這逾400名區議員的探訪,倘若每人輪流每日做一次探訪,也可以在未來一年內每天都能傳遞獄中訊息呢,等於每天都有「新料」在黑暴年輕的社交群體中傳播,這可是黑暴凝聚士氣的重要舉措呢!要維護國家安全,要應對黑暴,除了我方要有硬實力,還要堵塞對方的施展軟實力的渠道!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講真D|完善制度應一併取消區議員對在囚人士的公務探訪權

收藏收藏
取消收藏取消收藏
稿件由上傳 · 文責自負 · 不代表本網立場
相關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