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大畢業生杜啟華前年7月14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的黑暴暴亂中,涉襲警和咬甩一名警長的無名指,案件早前經審訊,被告昨日於西九龍裁判法院被裁定全部罪名成立,需即時還押。法官將案件押後至下月12日聽取求情陳詞,定於同月15日判刑。杜啟華的母親聞判後不斷哭泣,要由親友安慰。
被告杜啟華(24歲),法律行政人員。控罪指,他當日在沙田新城市廣場擾亂公眾秩序、蓄意傷害偵緝警長梁啟業、襲擊警員葉卓軒,以及對時任高級警司梁子健的身體加以嚴重傷害。被告否認指控,更稱當時受到插眼等外界刺激,才會在疼痛下作出「無意識」、「非自主」的咬噬反射動作,控方直指說法無醫學根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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