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來論|黃國桐「串謀協助逃犯」 知法犯法應嚴懲

文/葛珮帆

警方國安處昨早於多區以「串謀協助逃犯」罪名,拘捕11人。其中九龍城區議員、律師黃國桐涉嫌協助早前意圖偷越邊境的12逃犯被捕。他被警方押上車時,不忘叫口號。黃國桐是區議員、律師,竟然知法犯法,「協助罪犯」偷越邊境,不僅應受到國安法嚴懲,而且涉專業失當或操守失德,損害律師的專業形象,本港的律師規管機構香港律師會,若黃罪名成立,應把黃國桐從律師登記冊除名。

作為攬炒派區議員的黃國桐,破壞本港法治。數十名市民去年6月到屋宇署總部請願,指出黃國桐名下的太古城星輝台恒星閣的其中一個單位連天台,涉嫌僭建有頂儲物櫃;並懷疑黃國桐在公司註冊處資料報稱的沙田排頭村住所,涉霸佔官地及加建封頂僭建物,質疑黃國桐專業失德,有負區議員職責,促請屋宇署嚴正執法。屋宇署之後表示將發出清拆令,要求對方移除僭建物。

包庇暴徒充當「保護傘」

修例風波以來,黃國桐以義務律師的身份多次協助、包庇暴動分子。他一直與修例風波期間「流亡」至台灣的「抗爭者」聯繫,聲稱部分在台灣的「抗爭者」感到「前路茫茫」,為讓他們「恢復正常生活」,遂發起所謂「保護傘」計劃,籌集資金在台開設餐廳及二手衣店,再為「抗爭者」申請工作簽證,讓他們在台工作。這意味着相關的店舖工作人員,極有機會於修例風波期間涉嫌干犯刑事罪行,甚或有因而被香港法院通緝者。

黃國桐在台灣大學附近,於去年4月開設所謂「保護傘」餐廳並不是單純銷售食品,而是煽暴播「獨」的基地:餐廳內充斥不少修例風波的煽暴文宣裝飾,包括餐廳牆上的黑暴插畫與播「獨」海報,餐單印上所謂「光復香港、時代革命」、「五大訴求、缺一不可」等「港獨」標語,以及鼓吹「台獨」的宣傳品。可見設立「保護傘」旨在為潛逃者提供協助與資助,黃國桐已涉嫌觸及香港國安法的底線。

濫用專業知識鑽法律漏洞

黃國桐作為律師,應對法律有充分的認識,專業人士必須有道德操守,但他卻以專業知識鑽法律漏洞的空子,知法犯法。他「串謀協助逃犯」絕非偶然,他曾多次協助、包庇暴動分子,對國家安全造成嚴重影響。根據香港國安法的有關規定,任何人煽動、協助、教唆、以金錢或者其他財物資助他人實施分裂國家、破壞國家統一行為,不論是否使用武力或者以武力相威脅,即屬犯罪。

「保護傘」以協助潛逃台灣的「手足」為目的,已與香港國安法相違背,法院可藉「保護傘」的名稱,以及其犯罪意圖作出推斷與引申,倘若成功舉證便可檢控。黃國桐因此涉嫌違反香港國安法,必須受到嚴懲。

(作者為立法會議員  來源:香港文匯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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