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熱點追蹤│假媒體 假記者 假新聞

12歲的兒童記者赫然出現在修例風波最前線。(點新聞資料圖片)

文/黎岩

「假新聞」充斥美國總統特朗普的推特,特朗普自上任之日起,就不遺餘力地與「假新聞」進行着「艱苦卓絕」的抗爭。無獨有偶,去年爆發持續一年多的修例風波,香港淪為黑暴的戰場,其中一個關鍵的因素,就是謠言滿天飛的假新聞每日鋪天蓋地地向700萬市民的耳目中灌輸,假做真時假亦真,個別類似毒果的黃媒,唯恐天下不亂,每時每刻都別有用心,甚至肆無忌憚地炮製假新聞,不斷用看似十分荒唐可笑的謠言騙局煽惑煽動市民「抗爭」。這其中,眾多的假媒體假記者推波助瀾,興風作浪,令香港成為一個充斥着「假」的亂港假港,「蔚然」成就開埠百年來未有之亂象假象。

一、媒體打假 勢在必行

修例風波期間,警方多次發現有人穿著「黃背心」假扮記者及偽造的記者證,衝鋒陷陣,「勇往直前」,為暴徒打掩護,為暴徒開路,為暴徒阻警,甚至公然用假記者身份挑釁警方,干擾阻擾警方執法。為此,香港警方22日向4個傳媒協會發信,指將修訂《警察通例》「傳媒代表」的定義及前線人員協助傳媒採訪的指引,若記者只持有個別協會證件,或屬於院校學生報證件的「學生記者」和「公民記者」,甚至乎「娃娃記者」,因不在政府新聞處的認可範圍,因此不受《通例》「認可的傳媒身份」。

警方具體列明認可的傳媒代表資格為:

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的印刷報章、新聞雜誌和新聞通訊社,以及其附屬和關聯的網上平台;

或政府資助的電台廣播機構及持有根據《電訊條例》所發牌照的電台廣播機構;

或政府資助的電視廣播機構及持有根據《廣播條例》所發牌照的商營電視廣播機構;

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

二、驗明正身區別對待

符合以上條件的純網上運作媒體:提交在申請前三個月內定期於網上報道新聞的證明;每星期最少五日更新其新聞平台;最少有一名編輯和一名記者;及根據《本地報刊註冊條例》註冊。

其實,警方所列明的網上媒體條件已經寬鬆到不能再寬鬆的程度。其中,每周最少五日更新新聞平台,若連這樣小字輩的條件也算得上是網媒,那麼,點新聞網平均十多分鐘更新一次,可謂網媒中的祖爺爺級別了。

今年8月10日,警方拘捕壹傳媒黎智英等人,在搜查反中亂港大本營壹傳媒大樓行動中,曾讓部分包括電視、電台和報章等傳媒機構進入「警察封鎖區」內,即對媒體施行了區別對待。

三、清晰明確 有效識別

經修訂後,傳媒代表即包括已登記政府新聞處新聞發布系統(GNMIS)的傳媒機構,或國際認可及知名的非本地新聞通訊社、報章、雜誌、電台和電視廣播機構發出的身份證明文件的記者、攝影師及電視台工作人員。警方澄清,記者仍可在公眾地方繼續採訪,根據新修訂警方承認的傳媒較以前定義更闊更廣,媒體在公眾地方的採訪將不受任何限制。

據悉,現時經政府新聞處登記認可的傳媒有205間,因通例在過往10年未有仔細界定合資格傳媒身份而引致混亂,故通例更新後將會按新標準釐定合資格傳媒身份。日後如活動現場設有封鎖區,警方會盡量在不影響行動下,允許並協助符合傳媒定義的傳媒到區內採訪。大部分由傳媒機構正式聘用的記者均獲發記者證,相信受影響的人數很少。

多名議員表示歡迎今次修訂,認為可杜絕假記者問題。曾任記者的議員梁美芬指,過往一年反修例示威,市民對部分記者的身份存疑,之前更出現1名13歲初中生自稱為記者,梁美芬認為修例有助改善媒體在社會上的信譽,令市民對記者重拾信心。

四、杜絕冒牌 重拾信心

建制派議員葛珮帆對今次的修例表示支持,認為是時候撥亂反正,她解釋,現時網媒及學生記者等數量氾濫,每次衝突或非法集會現場,往往記者多過防暴警察,形容:「穿黃背心的記者人數多得誇張,不知他們是否真記者,或是隨便登記便聲稱自己是記者,現場甚至有年幼學生聲稱是記者。」直斥他們在現場阻差辦公之餘,亦會阻礙真正傳媒的採訪工作。葛珮帆認為今次修例「總算踏出一步」,對整個傳媒生態有正面影響。

其實,近期有機構就網媒體與記者所做的調查可謂驗證了政府決策的基本考慮。調查指,近年不少網絡媒體記者紛紛走上示威現場進行直播,唯引發的亂象備受公眾關注。據報道,有所謂網媒以零成本招募義務記者,惟獲聘者良莠不齊,有人聲稱協助被捕者支付保釋金以作誘惑,但收取網民捐款後涉嫌中飽私囊,也有網媒負責人兼營懷疑非法「白牌車」生意,更違反承諾,沒有把部分收入捐助「手足」。甚至有機構公然打着媒體旗號在網上募捐,然後將資金挪作他用。

據港媒報道,若撇除主流新聞媒體及網媒,加上大學網絡媒體,有派員採訪示威活動的本地網媒多達54家,當中約九成通過社交媒體直播,翻看有關片段更發現,近半報道夾雜粗言穢語,甚至煽情煽惑。且大部分報道明顯地有政治傾向,將矛頭直指警方,往往在報道示威衝突現場,鏡頭對準的不是示威者與暴徒,而是執法的警方。

五、去粗取精 去偽存真

一個數據說明了這個問題的嚴重性,去年六月爆發修例風波後有39家網絡媒體雨後春筍般成立,佔整體54家網媒的七成二,當中逾九成沒有註冊公司,也沒有公開辦公地址,更加沒有營運的資金,甚至也沒有專業的有資質的新聞從業人員,絕大部分都是散兵游勇式的「游擊隊員」「個體戶」。

翻閱過往招募廣告,發現多數網媒甚至分文不付,或要求獲聘記者承擔營運開支,甚至要求所謂的記者自我承擔任何意外風險與政治風險。很多亦不設學歷、經驗和年齡要求。有記者以14歲少年身份發訊息應徵十多家網媒,有負責人公開表明歡迎甚至誘惑中學生加入,又說義工記者因工受傷沒有保險賠償,「如果無錢(治療),幫你搞眾籌!」空頭支票而已。

網媒如此「茁壯成長」的其中一個關鍵因素是涉「發示威財」。今年5月底成立的一家網媒社交專頁,管理員J同時涉嫌經營電召「白牌車」業務,更被人指責違反承諾,未將部分收益支援「手足」,遭不少人質疑「食人血饅頭」。在這方面,亂港分子可謂極盡煽惑欺騙之能事,真正嚐到了「人血饅頭」的甜頭。

六、撥亂反正 以正視聽

警察公共關係科總警司郭嘉銓今日向香港記者協會、攝影記者協會、新聞行政人員協會,及新聞工作者聯會等4個傳媒協會發信,信中指自去年6月以來,香港發生一連串公眾活動,吸引數以百計的記者在現場進行採訪,但警方先後多次發現有自稱記者的人混入人群,涉嫌阻礙警方工作,甚至襲擊警員,協助暴徒逃逸,增添警方執法的難度。郭又指,傳媒代表的定義經修訂後更清晰明確,能讓前線警員更快捷有效地辨識傳媒代表,在不影響行動效率下盡量配合傳媒工作。

警方今次的媒體打假行動,可謂正得其時,有助恢復重建香港健康的良性的媒體生態系統,有助市民有效甄別假媒體假記者假新聞,有助市民全面恢復對媒體,尤其是網媒的信任與信心,從而有助媒體傳播正能量,合法健康運作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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